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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航桂林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桂林日报      2025年01月10日     
  □梁白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立足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迫切要求。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完成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我国统计工作开启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新篇章。
  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对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在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中,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而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与法治化则成为这一征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这是经济发展一般规律与我国统计改革实践探索相结合的科学部署,是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
  近年来,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构建起一套科学、严密、系统的制度框架,为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不仅彰显了国家对统计监督的高度重视,更体现了党中央对严厉打击统计造假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在此背景下,新修改《统计法》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构建了一套更加完善、高效的统计监督体系,积极倡导并鼓励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修改意义深远。
  坚定践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核心理念
  在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宏大背景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与日益增长的数据需求,要圆满完成统计工作的新使命,精准对接新时代对统计工作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必须坚定践行一个核心理念: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这不仅是规范统计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坚固防线,更是统计工作在新征程中行稳致远、持续发挥决策支撑作用的“生命线”。
  要不断深化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与理解,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确保每一项统计活动都在法律的框架内高效运行。通过以法治引领统计改革,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坚实的统计支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基石。
  深入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与精神实质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统计法治之魂。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强化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此番修改,不仅深刻诠释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更是对统计工作者政治站位的高度要求与殷切期望,确保统计事业始终沿着党的正确路线稳健前行,不偏航、不迷路。
  强化制度协同,守护统计数据之真。新修改《统计法》立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针对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界定了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边界,并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有效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新修改《统计法》拓展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范围,并新增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要求,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考核体系,明确了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行为界限。这些修改不仅提升了统计法律制度的整体协同性,也为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完善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服务之质。新修改《统计法》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保密职责范围予以拓展,涵盖了在统计工作过程中获取的国家机密、工作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并在多个条款中明确强调要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收集途径。通过清晰界定统计机构的服务职责,确保统计数据真正源自民众、为民所用、为民服务、为民造福,为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石和强大保障。
  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统计活力之源。新修改《统计法》积极响应时代需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统计方法制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深度融合,也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监测与分析提出了更高标准,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全面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精神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新修改《统计法》的实施不仅是对统计工作的一次全面规范,更是在党的领导下对统计工作内涵的一次深刻挖掘。时代赋予了统计工作新的使命和担当,统计工作要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精准地反映国家发展的脉搏和趋势。对于桂林而言,新修改《统计法》的实施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深挖新修改《统计法》赋予的法治护航与制度红利,以更加深邃的视野和更加坚定的步伐,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力求在瞬息万变的社会经济发展大潮中,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统计力量。
  (作者系桂林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