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发布2024年第2号林长令
加强森林防灭火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桂林日报
2024年11月26日
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蒙志欢)记者从市林长办公室获悉,近日,我市发布了2024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以下简称“2号林长令”)。2号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并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火源管控问题,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当前,我市已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极端天气频发,林下可燃物累积严重,农事、生产、祭祀、旅游等用火行为明显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2号林长令指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段以及四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时,各级林长要加大对责任区域的巡林力度,全面落实巡护责任,尤其是林区交通要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历史火灾区等高风险区域;要实施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要督促各类护林员严格履行巡护职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确保火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号林长令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农事用火报备和祭祀用火监烧制度。要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减少火灾发生的物质基础;要加强对林区内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管理,落实监护措施,防止其用火引发火灾;要加强科技支撑与预警,利用卫星智慧林火、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等方式提高火灾预警能力;要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信息,必要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内一切野外用火活动;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输配电设施、公墓、油库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整治;要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林区违规用火的强大震慑。
2号林长令要求,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和重要节假日,各级防火机构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确保队伍能够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高火险时段,要在重点地段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最大限度缩短消防救援响应时间。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核查火情,科学调配资源,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机制,对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发督办函等形式进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