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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凝聚力量书写桂林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桂林民主法治改革成就综述

桂林日报      2024年07月15日     
  (上接第一版)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住地区,桂林总人口54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超100万,辖区内有2个民族自治县、1个享有自治县待遇的县、15个民族乡。桂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与示范区“五个家园”建设契合发展,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像山水那样和美”的品牌,奏响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民族交融曲。2023年桂林被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崇高荣誉,也是多年来桂林各族群众共同奋进的精彩注脚。
  目前,桂林市已打造少数民族服务中心3个、联络站79个,社区民族之家76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党支部3个,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1条,全市136个社区都配备有专职(兼职)民族工作干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8个县(区)建立服务站,按照“管理机构牵头、职能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思路,协同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这些“站”“家”“口”,成为流动人口“温暖的家”,工作人员是各民族同胞的“贴心人”。
  为深度融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桂林市创新“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建设、文化活动、对外宣传、导游解说等四个方面与创建有机结合,通过游览和讲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到游客心里。不少外地来桂林游玩的少数民族群众由衷赞叹:“中华民族一家亲,祖国处处是家园。”
  如今的桂北大地,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儿女心中深深扎根。
  全面依法治市 法治桂林建设纵深推进
  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桂林建设纵深推进。
  以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桂林市把“法治元素”融入政府工作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树牢法治思维,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优化政务服务,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全市147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健全法治建设保障体系,加强“两个保护”专项立法,在广西率先出台《桂林市促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成立桂林市立法志愿者队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618件,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23年,桂林市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经济社会活动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推进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设,桂林市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治理,以务实之举绘就平安和美画卷,让新时代桂林“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幸福”。
  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压紧压实市域、基层、网格三道防线,提升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站、点)建设,并多渠道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保驾护航。
  群众是基层治理的主体,走好群众路线才能长治久安。桂林各县(市、区)不断探索,创新经验。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千年古榕下是村民议事之地,群众合力打造“大榕树法治品牌”,依法解纠纷促和谐,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永福县利用“小微调解”APP平台,推行“全天候”在线矛盾纠纷闭环管理、精准解题、跟踪问效工作法,获评全区新时代践行“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有事给派出所所长发微信”——资源县推行“所长点对点微信”,既是桂林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创新探索,也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善治善为,社会和谐,百姓安宁。数据显示:2012年,桂林市群众安全感比率为81.95%;2017年,桂林市群众安全感比率为92.54%;2023年,桂林群众安全感比率为98.69%,群众安全感排名广西第二。百姓心中日益攀升的安全感,就是法治桂林建设的最好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