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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4年2月3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仲华

桂林日报      2024年02月22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守正创新、依法履职,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1个,组织开展专题调研9次、执法检查7次,作出决议决定23项,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2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立法、民族、监察和司法等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相关委室的高度肯定;财经、立法、调研、党建、监察和司法、教科文卫、外事侨务、农业农村、社会建设、代表履职、选举联络等11项工作,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城建环资等工作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9次;全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2023年“一要点四计划”提出的131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常委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市委部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抓实集中学、抓细个人学、抓好结合学,进一步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把代表联络站作为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的重要平台,做到“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推动解决民生实事5012件;在六城区监督推动民生实事快速办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87个;突出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全面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做到思路谋划围绕中心、工作举措突出中心、履职重点紧扣中心。常委会班子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工作要求,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报批及政策研究、漓江保护等方面,担当尽责、全力推动,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参与“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和“四个专项行动”,联系服务重大项目48个,为推动桂林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全年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59次。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依照程序抓好落实,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守正创新。立足宪法法律,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使人大工作更有生机、更富活力、更具特色。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制订《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并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和工作运行机制。健全立法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联动,充分整合党委、人大、政府的立法资源,提高法规案调研、立项、起草、审议的质量。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小切口”高质量立法协调推进机制,助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实施意见》报市委转发,制定《桂林市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办法》《桂林市立法调研工作办法》,全市立法工作制度达12项,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强化立法工作统筹,全面落实“双组长”制,首次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联动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及立法联席会议,立法责任持续压实;建立“3+N”立法联动推进机制,有效形成全过程推动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关经验被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专题刊发,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改进监督方式,立足“两个保护”、代表建议办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小切口”监督。“清单式”反馈审议意见,强化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制定实施《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赋能工作考核细则、市直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考核细则。健全任免工作机制,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全部顺利实现。

  二、坚持紧扣中心大局,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中担当作为
  常委会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能,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提升财政经济监督实效。着眼推进实施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年度计划、“十四五”规划与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有效融合、同向发力、一体落实,助推经济恢复向好。着眼兜牢“三保”、提高效益、防范风险,听取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债务情况等报告,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健全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着眼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提升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着眼加强现场督改、机制建设,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审计查出的179个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聚焦推动产业发展。开展产业发展与市本级财源建设专题调研,推动市本级壮大财政实力。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有效提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务实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领6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明调暗访等多种形式,收集并反馈问题176个。选取政策落实、要素保障、政务服务等制约营商环境的11个关键性问题,对7个市直部门进行专题询问,大力推动问题边询边改,问出了部门的担当作为、问出了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向好、问出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聚焦推动乡村振兴。检查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民族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农村物流发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专题调研,对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二)助力“两个保护”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要求,始终牢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国之大者”重大使命,坚决扛起“两个保护”立法和监督责任。聚力“两个保护”专项立法。把“两个保护”作为立法重中之重,联合成立工作专班,首次对“两个保护”进行全面系统调研,梳理出突出问题13个,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和加快实施专项立法计划。初次审议《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岸线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制定实施《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和广大民众的广泛认可。目前全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6部,其中涉及“两个保护”的有9部。深入实施生态环保“最严监督”。精准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持续整改。健全“人大代表生态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等专项报告。开展国家湿地保护法、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人民网分别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最严监督”》《最严监督守护山水间美丽桂林》为题,两次专题报道常委会开展生态环保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组织驻桂林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出建议85件,为桂林获得国家、自治区层面更多重视支持发挥了人大作用。听取审议关于漓江保护、最宜居城市建设等世界级旅游城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报告。制定实施《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初次审议《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规定(草案)》《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调研,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四)助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取得新成效。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开展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工作、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专题调研;开展国家就业促进法、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司法监督,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题调研,对国家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提质增效
  常委会大力支持和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连续三年在全区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代表履职为民工作继续走在全区前列。
  (一)建实代表履职服务机构和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履职服务机构建设,指导11个县(市)及临桂区成立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优化提升代表履职平台,将全市1167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优化调整为942个,实现驻站代表结构、层级更加科学合理,进站活动更加务实有效。加强履职平台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人大”,打造“人大之窗”、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向互动,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
  (二)强化代表履职机制和能力建设。拓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建立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机制,促进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赋能、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开展全市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动全市代表工作创新突破。
  (三)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组织驻桂林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调研、年末集中视察,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年度主题,精心组织全市12192名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征集民情民意3338条,办结2726条。组织驻桂林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56人次;邀请和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195人次,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座谈会、听证会、开放日等活动186人次,有效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职渠道。
  (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强化领导领衔督办、专委联合督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采取实地视察、会议报告、现场问询等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0件建议,答复率100%,落实率首次突破90%,达到91%,提出建议的代表普遍满意。

  四、坚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全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力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4个,选聘立法专家顾问55名,规范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23个,搭建立法民意“直通车”。大力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规范和加强全市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全市134个乡镇人大组织全部实现“三专一兼”,工作力量全面增强,成为全区标杆;强化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编发《桂林市乡镇人大工作操作手册》,有效促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民生实事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市134个乡镇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其中兴安县溶江镇人大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交流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指导象山区率先推行县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水平
  常委会强化党建引领,创新载体、找准抓手,以组织力的提升带动履职力的提升,全市人大机关焕发新气象。
  (一)创新开展“党建品牌联创共建”活动。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在全市人大系统组织开展“党建品牌联创共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融合发展。党组成员分别联系指导2-3个县(市、区)人大,市人大机关6个党支部与各县(市、区)人大机关党支部结对共建。首次举办全市人大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确定34个联创共建点,推动建设党建文化阵地17个;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因地制宜,拓展联创内容,增强共建成效,全市人大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深入抓好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开展“全市人大机关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人大干部业务培训,举办“人大机关大讲堂”12期,市县人大机关干部680多人次参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全市人大系统选树“身边榜样”等先进典型50多人,比学赶超蔚然成风,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提振。积极做好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人大信访和老干部等工作。常委会办公室和驻村第一书记分别被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后盾单位”和“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是全市唯一同时获得两项荣誉的单位;常委会办公室被评为2022年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有效推进人大智库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智库管理办法,严格遴选,组建人大智库,选聘首批专家21名,纳入市委人才库统一管理,整合强化了人大工作力量。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有关课题研究。办好“一刊一网一微一简报”,增强人大宣传影响力,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常委会调研室被评为广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人大历届老领导、全市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精准监督、刚性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助力桂林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大使命,国务院批复《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标志着桂林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里程碑意义,桂林迎来前所未有、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是指引我们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的路线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桂林量身定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既是“任务书”、更是“军令状”。我们要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力推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有效实施展现人大作为。
  加强重点领域精准立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落实好“双组长”制、联席会议制度、“3+N”联动推进机制等立法工作制度,推进“小切口”立法。聚焦“两个保护”、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专项立法计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扎实推进法规草案审议、立法调研等工作。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两个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突出抓好《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和审议工作,以法治手段推动营造世界级旅游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聚焦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最严监督”。继续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助力开展“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听取审议“两个保护”专项工作报告、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联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开展“两个保护”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履职情况专题视察。持续强化高质量发展监督。深入开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调研。突出抓好年度计划、预决算的审查。强化市本级政府债务监督,助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开展金融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做好监督整改“下半篇文章”。听取审议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情况报告,开展茶产业发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专题调研。持续强化社会民生领域监督。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听取审议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围绕民生关切,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学前教育发展、新时代侨务工作、矿山安全管理、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设施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围绕司法公正,听取审议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报告。持续强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督。重点开展涉及“两个保护”、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同时,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颁布的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进一步把立法和普法有机结合,让“立法者说法、执法者说法、用法者说法”,讲好人大立法故事。出台备案审查办法,提升备案审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按照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的监督管理依法作出决定。依法做好任免工作,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开展好代表精准培训,重点抓好驻乡村代表履职实务培训,增强“天天代表”“时时代表”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让代表履职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推行在市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即时受理、即时办理、及时答复的“马上办”机制。加强代表提出建议的调研和协调,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做好代表建议提出“上半篇文章”;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和考评,推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下半篇文章”。
  发展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抓好市办发〔2022〕8号文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强化人大工作智力支持。加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推进“智慧桂林人大”建设,提升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制度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行县(市、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持续深化民生实事快速办理监督推动机制。围绕助力“两个保护”和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有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建立健全一批工作机制,遴选一批特色案例,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依托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信息系统,拓展运用好“人大监督”平台,实现漓江流域所有代表履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线上”监督全覆盖,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成为漓江保护的信息员、问题解决的监督员、法律法规实施的宣传员,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更富成效。
  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四联”活动,持续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联抓。突出问题整改导向,着力人大系统联抓,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参与高质量发展“四个专项行动”,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实际成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建品牌联创。认真落实市委党建工作部署和常委会党组党建主体责任,以深化全市人大系统“党建品牌联创共建”活动为抓手,丰富活动载体,提升联创水平,增强共建实效,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推动人大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党建与人大业务融合发展。“四下基层”联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发挥代表联络站的重要平台作用,深入基层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全区人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县乡人大组织和队伍规范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机关业务联促。拓展“全市人大机关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教育引导人大干部学思想、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把“人人讲认真、时时讲认真、事事讲认真”作为工作常态,让“真抓实干、马上就办”成为行动自觉。开展“争当业务能手”活动,在全市人大系统评选理论学习、业务实操、文稿写作、党建工作等“四类能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红军长征湘江战役90周年等主题活动,讲好桂林人大故事,讲好桂林发展故事,展示新时代代表风采。
  各位代表,为民履职是我们的崇高使命,推动发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敢作善为,为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