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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以案促改提升“两个保护”治理效能

桂林日报      2024年01月25日     
  本报讯(通讯员黄俊琴)“现在这段相思江的水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了,河水也不臭了……”
  近日,永福县纪委监委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到苏桥镇对“两个保护”以案促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当地群众反馈道。
  事情还得从一封群众的来信说起,2023年2月,永福县纪委信访室收到苏桥镇黑石岭村炉村屯1队群众的来信,反映该村村民、党员于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猪场养猪,废水排入相思江,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苏桥镇纪委收到该信访件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到实地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5月,该镇纪委给予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黑石岭村党总支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县纪委监委也对此案进行了全县通报,要求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8个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进监督,随机督查,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并于2023年8月派出督查组对“两个保护”以案促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此案只是该县以案促改提升“两个保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社会效果,永福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永福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舆情信息和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受理信访举报12件,梳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634件,起底问题线索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