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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模范机关,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发展

桂林日报      2023年12月07日     
  □赵树刚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有效推进政法工作的坚强依托。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特别是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党的二十大对政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构建新时代政法工作新格局势在必行。近年来,桂林市七星区政法机关以“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用实际行动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政法机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做到政治忠诚。作为基层政法机关,要自觉贯彻党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贯彻上级政法机关的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要立足政法工作本职,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及时跟进、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什么、强调什么,筑牢向核心看齐、听党中央指挥的思想根基。三是勇于自我革命。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坚持党的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二、强化法治意识,提升基层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质量
  政法机关的每项工作都具有政治性,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时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司法和执法为民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领导与人民政法中心工作紧迫紧密结合起来,转化为司法效能,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一是要牢牢抓住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关键点,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律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合理、合规、合法。二是加强法治教育专项培训。以提高政法队伍的准入门槛和持续教育培训来确保政法干警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业务工作能力,从根本上破解当下部分政法干警“本领恐慌”问题。三是牢记执法为民初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执法司法成效,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当前,各地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又有增量。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做到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扛得起、走得正。一要坚决对照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以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决心勇气查纠整改、正风肃纪,把政法队伍自我革命落到实处。二要树立“严管厚爱”理念。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政法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三是完善监督机制。近年来,“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成为一种典型现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政法机关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把执法权、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广大干警树立榜样,同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水平
  政法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长远发展息息相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服从政法工作实践需求,服务于平安建设的现实要求与长远发展。要以地方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实践工作中的难点、社会治理中的痛点等方面为切入点,精准施策,找准政法队伍建设的着力点。一是“常态”与“长效”两手抓。要用各项政法实务工作,检验当前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更要把已取得的教育整顿成果固化下来,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二是加强学用结合。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教育培训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切实将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列入重点培训内容,以学增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举措,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法干警掌握群众心理、运用群众语言、灵活运用沟通技巧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本领。以七星区矛调中心为平台,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全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式”政法机关。
  (作者系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