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县(市)
荣获全国自然资源
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
桂林日报
2023年02月19日
本报讯(记者苏展 通讯员李刚)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广西共4县(市)区成功入选,其中我市3个县(市)在此次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分别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荔浦市。
据了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认定的25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将在示范期内享受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用地指标、矿产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政策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增存挂钩”制度,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以“一地一图一策一表”解决土地批而未供、闲置问题,大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有序退出、高效盘活。
同时,探索工业“标准地”出让和“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广西第二批5个试点城市中实现“标准地”出让模式。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制度,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批前、批中、批后各环节得到有效监管,土地科学高效利用。
下一步,我市将以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总结提炼3个节约集约示范县典型经验做法、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在全市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引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