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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

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升至2506元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来源:桂林晚报

  本报讯(记者谭熙)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该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与去年相比,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提高了158元,合计提高316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54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确定2022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886元。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有所调整,2022年度桂林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去年的2348元调整为2506元,合计为5012元。
  与此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为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2元,合计为144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负有关政策,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