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两起大学生被偷拍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面对偷窥偷拍
我们应该怎么做
桂林晚报
2023年03月28日
最近,两起本地的偷拍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3月15日,一名女大学生面对同伴被偷拍的情况,勇敢上前与偷拍者交涉,让对方删除照片并道歉。3月16日,桂林理工大学一男生上课期间偷拍后排女生被严肃处理,已退学离校。
如今,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类似的偷窥偷拍变得更加容易,让人防不胜防。为此,记者采访网友、警方,就在生活中如何防偷拍和保护个人隐私给大家出出主意。
●男生偷拍女生被学校处理
近日,网曝桂林理工大学一男生上课期间偷拍后排女生,被制止后还称是帮他人拍摄。3月20日,桂林理工大学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情况属实。此事发生于3月16日,校方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采取零容忍态度,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目前,涉事学生已退学离校。
3月17日,一段偷拍视频在一些桂林人的微信上疯传。视频内容显示,3月15日晚上,一名李姓女同学和两名女同伴出去逛街。期间,其中一名女同伴被路人告知,她被人偷拍了。为此,李同学拉着同伴去找偷拍男子交涉。一开始,那名男子展示了自己的手机相册,表示里面没有偷拍的照片。在李同学的要求下,该男子打开手机相册的“最近删除”,里面确实有一张她同伴臀部的照片。在李同学的强烈要求下,该男子彻底删除了这张偷拍的照片,并向被偷拍的女生道歉。李同学表示,她们都是在桂林读书的大学生,她决定站出来,不仅是为了保护朋友,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防偷拍 警方给出这些招
现在智能手机非常普及,马路上、公交车上、商场内、饭店里,到处都有人拿着手机,女生不经意间就有可能遭到居心不良的人偷拍。为此,女生在外,一定要保护好个人隐私,防范被偷拍。
记者采访了多名女网友,她们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公开发布的案例,女生遭偷拍的高危区域有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公共洗手间、电动扶梯、公交车、地铁、饭店、超市和菜市场等地方。
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警方表示,他们曾发布《妹纸们看过来 蜀黍这有防偷拍攻略》一文,介绍了不同场所女生防范被偷拍的技巧。
如穿裙子的女性在乘坐自动扶梯时容易“走光”。很多女生这时往往会选择用手压住裙摆。除了这样做,还有一个办法可以防止“走光”,就是女生走上自动扶梯之后,选择侧身站。如果经过装满玻璃护栏的天桥,上桥后应尽量走正中间。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的时候,为了防止被偷拍,在有座位的情况下可以把随身携带的包等物品放在自己的腿上。如果没有座位的话,尽量避免去人群拥挤的地方。女性在商场尽量避免去混乱不堪的试衣间,因为试衣间内也可能发生偷拍行为。在进入试衣间后,女生要观察四周是否有空隙,警惕隐藏的摄像机。此外,女性穿短裙坐着的时候,要双腿并拢,同时把包放在大腿上,不仅优雅而且可以有效防偷拍。同时,女性要远离任何往裙底下方移动的物体,不管是拐杖、鞋子还是遥控玩具。
●律师:
未经同意对陌生人进行拍摄是违法行为
女性在外发现有偷窥或者偷拍时,一定不要害怕,要当即制止对方的行为。如果担心自己势单力薄,可以向周围的人求助。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具备取证条件的,应及时保留现场的视听资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可以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话可以处5至10日的拘留,并且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鑫表示,在公共场合对陌生人进行拍摄,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过对方同意,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布到网络,也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还规定,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以及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蒋鑫表示,传播偷拍他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会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有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规定,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偷拍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记者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