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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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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驾照刚到手 晚上就被扣38分

兴安小伙驾照还没捂热就“飞了”

 

    本报讯(通讯员蒋琦莉 记者莫俊)近日,兴安一小伙白天刚拿到驾驶证,晚上就被扣38分,新鲜出炉的驾照还没捂热就“夭折”了。

    7月23日晚,兴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百里中队在国道322线1574公里600米处路段设置卡点,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查处行动。22时27分许,驾驶着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还未戴头盔的小伙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执勤交警依法将其拦下并对其进行检查。车一停下,执勤交警便闻到一股酒味。执勤交警随即对该小伙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交警将其传唤至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该小伙蔡某,29岁,持C1驾驶证,其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也就说,他白天刚取得驾驶证,晚上就因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还不戴头盔,酒后驾车上路。

    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蔡某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实施酒后驾车,实施不戴头盔,实施准驾不符等四项违法行为,驾驶证将被记38分。而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六十八条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由于目前蔡某仍属于驾驶实习期内,而酒驾的行为则意味着他面临驾驶证被注销,需要重新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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