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达10027元
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桂林日报
作者:徐莹波
新闻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唐敏)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桂林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027元,同比增加610元,同比名义增长6.5%,增速比全区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16元,同比增加613元,同比名义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734元,同比增加516元,同比名义增长8.3%。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强力推进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为群众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提高智慧化就业服务水平,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机制,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各行业市场持续回暖,吸纳就业能力增加,带动城乡居民就业人数增加和工资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1%和8.0%。
与此同时,我市加快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桂林旅游产业体系,努力营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良好环境,全力推进现代旅游业提档升级。在此背景下,全市文旅市场活力增强,带动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家庭经营形势向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形势良好。一季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9.4%和8.3%。
我市还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机制,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一季度,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各类保民生政策有力支持,各类政策性补贴发放到位,居民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和9.6%。
此外,全市金融信贷运行平稳,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乡村旅游带动村民收益分红。一季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