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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的出院指导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来源:桂林日报
□曾志麟(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慢性乙型肝炎,简称慢性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持续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炎症性疾病。下面,为您介绍乙肝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遵医嘱用药:部分乙肝病人无需治疗,仅需定期复查肝功、乙肝病毒DNA、腹部彩超监测病情变化。但大多数病人都要长期服用抗病毒、保肝及对症治疗的药物,控制乙肝病毒复制、降低传染性、减轻病毒对肝的损害。 服药期间需注意以下几点: 1.遵医嘱按时、按量用药,不可自行换药、增减药量,以免增加药物不良反应或引起病毒变异。此外,抗病毒药服用疗程至少在2年以上,医生会复查乙肝病毒DNA滴度,根据结果考虑病人是否可以停药,擅自停药可能诱发急性肝衰竭等严重后果。 2.因其他疾病服用其他西药、中草药和保健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因为某些药可能会加重肝损伤。
日常生活注意事项 1.休息与活动 (1)病情较重时需卧床休息,减少身体能量消耗,增加肝脏血流量,促进肝细胞修复。 (2)待症状好转、黄疸(皮肤和眼白发黄)减轻、肝功能改善后,经医生允许,逐渐增加活动量,以不感疲劳为宜。 (3)经检查肝功能恢复正常者,1~3个月后可恢复日常活动及工作,但仍应避免过度劳累和重体力活动。平时应保持乐观情绪,养成良好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 2.合理饮食 合理饮食可以增强营养,有利于肝功能恢复。患者需注意: (1)当出现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和呕吐等症状时,不要强迫进食或吃“高营养”的食物。选择清淡、易消化和富含维生素的流质饮食,如面条和蔬菜粥等。 (2)食欲好转后,可逐渐增加进食量,少量多餐,不要暴饮暴食。适当增加优质蛋白的摄入,如牛奶、瘦猪肉和鱼等,选用植物油进行烹饪,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 (3)饮食禁忌:①避免长期进食高糖、高热量和高脂肪食物,如奶油、油炸食品和肥肉等,以防诱发糖尿病和脂肪肝;②不吃酸菜等腌制食品,因其中含有较多的亚硝酸盐,容易引起肝功损害;③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以免加重恶心、呕吐等消化道不适;④如果出现腹胀,还应减少牛奶、豆制品等产气食物的摄入。 3.严格戒烟戒酒 吸烟和饮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都会加重肝损伤。 4.保护皮肤 黄疸较重时,胆汁中的胆盐会刺激皮肤,引起皮肤瘙痒。可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皮肤:(1)剪短指甲,必要时可戴手套;(2)用手拍打解痒,不要搔抓皮肤,防止抓破皮肤;(3)用温水擦洗皮肤,保持清洁。不要用过热的水洗澡,不要使用碱性洗浴产品(如肥皂),以免加重皮肤瘙痒;(4)衣服要宽大、柔软,选择宽松纯棉的内衣裤;(5)如果瘙痒剧烈,无法忍受,可请医生开具药物缓解瘙痒。 5.预防感冒 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注意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预防感冒,以免加重病情。
避免将乙肝传染给他人 1.让家人、性伴侣以及有亲密接触的朋友做乙肝“两对半”检查,了解是否已被感染、体内有无乙肝病毒抗体。未产生抗体者,及时注射乙肝疫苗; 2.因其他疾病就医时请主动告诉医生患有慢性乙肝; 3.不要去献血、捐精、捐献器官或组织; 4.不与他人共用针头或注射器; 5.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或任何可能会沾染血液、体液的物品; 6.皮肤有破损时,及时用纱布完全覆盖,防止携带乙肝病毒的血液或体液进入周围环境; 7.使用过的卫生巾和卫生棉条不要随意丢弃,扔到塑料袋里统一处理; 8.乙肝病毒能够在体外存活至少7天,因此即使是干燥的血液也有传染性。如果带有乙肝病毒的血液滴到衣物上,可以将水与漂白剂按9:1的比例混合后清洗或用高温蒸汽消毒,清洗时最好戴手套; 9.如果病人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请在怀孕前或生产前告知医生患有乙肝,以便医生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阻断母婴传播; 10.每次进行性行为时,都用新的避孕套。
定期复查 患者需定期复查,以便医生了解病情变化、预防肝硬化、肝癌等并发症的发生;监测治疗效果及药物不良反应。 1.抗病毒药治疗期间 复查时间:最开始每1个月复查1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后可每3个月复查一次。 复查内容:血常规、乙肝“两对半”检查、乙肝病毒DNA检测、肝肾功能检查、肝脏B超、尿常规、甲状腺功能和血糖检查等。 2.抗病毒药治疗结束后 复查时间:治疗结束后最初6个月内每2个月复查1次,之后每3~6个月复查一次,至少复查1年。 复查内容:乙肝“两对半”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检测和肝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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