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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线上视频快处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聂梦娴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全力打造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新机制,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9月15日起,桂林市区正式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工作。 其实,轻微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早在2018年就可以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完成,为何此次又上线视频快处机制呢?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在近年来的实践过程中发现,由于需要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采集现场照片等相关信息,有不少群众因在现场见不到交警而心存疑虑,导致事故当事人自主快处率较低,多数事故还需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置,影响了事故快处效率,造成交通拥堵,也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针对这一情况,市交警支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桂林市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在线快处制度》,并从9月15日起在桂林市区试点推行。交警部门还将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协会和保险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以便群众快速定损理赔。 此次上线的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制度是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在原有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基础上打造的升级版。每天7-19时,当事人在桂林市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事故视频快处”模块进行报警,或通过拨打110或112电话报警。民警通过系统后台直接采取视频对话方式,与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操作,引导当事人完成事故现场信息的采集、固证,并快速安全撤出现场,同时快速确定当事方交通事故责任并向当事人远程推送事故认定书,从而实现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离、快速认定的目的。 当事人对视频快处确定事故责任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支队申请复核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借助视频通话技术,因地制宜开展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工作,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轻微交通事故处置效率,便利事故当事人理赔维修,减少群众的事故处理成本,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还可以减轻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有效缓解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减少二次事故,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可以通过“视频快处”处理的交通事故为: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机动车包括大(小)型汽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教练车、挂车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适用“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的情况有: (一)机动车无号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无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事故当事人伤势较重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事故当事人要求民警到场处置的; (十二)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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