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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桂林守正创新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专题推介桂林经验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陈娟 通讯员王小品 莫秋生 廖冰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嘱咐我们一定要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提升格调品位,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保护好桂林山水就是对国家对民族最大的贡献,这就是你们的“国之大者”。
  近年来,桂林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2015年8月被授予立法权以来,制定实施了地方性法规14部,立法质量和数量位居全区设区市前列,为推动桂林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21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桂林的指示精神,聚焦保护漓江和保护桂林山水、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小切口”精准立法,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5部,正在审议修改,年内即将颁布实施3部,全市立法工作步入快车道。
  今年8月11日,桂林市地方立法工作经验被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专题刊发,向全国各级人大及相关单位介绍桂林做法和经验。据悉,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专题刊发地级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做法,在广西尚属首例。

  坚持高位谋划
  统筹推进全市立法工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桂林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指示,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立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立法重大问题,对全市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今年,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重大使命固定下来,坚决防止因人员变动、工作调整、注意力变化影响和干扰这一重大使命。
  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今年3月和5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召开全市推进高质量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全面深入研究部署全市立法工作,对相关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向13个法规起草、调研牵头单位下达了立法工作任务书,与4个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进行了签约,为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授牌。7月,市委转发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小切口”高质量立法协调推进机制助推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加快了全市立法工作步伐。

  牢记领袖嘱托
  聚焦“两个保护”专项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立法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协调推进,加强“两个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力度,专项编制“两个保护”立法计划,力争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系统制定和完善“两个保护”的地方法规。目前,全市制定实施的14部和正在起草审议的7部地方性法规中,关于“两个保护”的有9部。
  专班推进,加快“两个保护”立法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立法工作专班工作方案》,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的立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深入全市17个县(市、区)、有关乡(镇)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重大问题,广泛征求建议和选题,科学编制“两个保护”专项立法计划。
  点题整治,彰显“两个保护”立法成效。聚焦制约“两个保护”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动治乱、治水、治山、治本上下功夫,增强“两个保护”法规条款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2023年8月,已表决通过待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桂林市禁止乱采滥挖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明确规范重要河流两岸、交通要道两边、景点景区范围砂石土资源开采,直击要害“对症下药”,用最严法规制度保护桂林山山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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