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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志愿者幸福的三个维度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来源:桂林日报

  □陶光均
  志愿服务是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之一。志愿者是红十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志愿服务形式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践行人道使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既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也是“乐己”,这就是红十字志愿者的幸福。

  个人幸福维度:红十字志愿服务激发个人幸福
  人的幸福生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个人身体健康幸福,二是个人精神层面幸福。红十字志愿服务倡导劳动幸福,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红十字志愿服务都需要志愿者拥有充沛的精力,健康的体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北京冬奥会医疗急救保障、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等,面对高负荷、高风险、高强度的任务,红十字志愿者以最饱满的精神、最严谨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通过“三救三献”等志愿服务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更通过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人向上向善,引导志愿者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与高尚道德品格,激励更多志愿者到基层、边远艰苦的地方去提供红十字服务,如关爱先心病患儿、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博爱家园”等,在志愿者和受助者的互动间,提升志愿者的社会认知度与归属感,增进了他们的群众感情。也在提升和锤炼志愿者综合能力的同时,在“助人”中实现自我社会价值,在“被需要”中感受个人幸福。

  家庭幸福维度:红十字志愿服务构建家庭幸福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良好的社会风气,是以千千万万家庭的良好家风为基础的。良好的家风构建并非一蹴而就,它是长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过程。每周至少参与一次志愿服务,14年不间断的红十字志愿者程治雄家庭获得中山市“文明家庭”的荣誉称号,在他的影响下,妻子杨灿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女儿程思宇从小就热爱生活、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寒暑假期间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可见,家长经常参与无偿献血、助困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可以引导孩子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可以将与人为善、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慈善文化从小根植于孩子内心,在红十字精神中汲取文化养分,延续文化基因,帮助孩子坚定文化自信。
  参与志愿服务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而且有助于家风建设。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早已铭刻心灵,融入血脉,这也使得志愿服务成为今天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红十字志愿者通过参与造血干细胞捐赠、关爱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化解邻里矛盾等志愿服务,不断锤炼个人品德、书写家庭美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社会公德,做家风建设的表率。

  社会幸福维度:红十字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幸福
  红十字志愿者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发挥着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最终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人道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红十字志愿者积极开展“救在身边+生命教育”、“爱心相髓+生命教育”、“生命接力+生命教育”、“人道救助+生命教育”、“养老服务+生命教育”等一系列“生命教育+”行动,进一步在志愿服务中突出生命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的过程和意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尽己所能地保护一切人的生命,将老、弱、病、残等最易受损群体作为重点关爱对象。二是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强调公平正义,提倡团结互助,追求平等友爱,注重共建共享。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现了人与人相互关爱、人与社会相互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志愿者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和人道救助。通过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在农村和社区开展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救助、参与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关爱行动及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扶贫济困,助孤助残、老年服务等工作,丰富第三次分配形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青少年发展。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实现红十字组织、阵地、工作有形覆盖,同时把不同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红十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在人道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发挥作用,实现有效覆盖。
  (作者系桂林医学院红十字会副秘书长、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获得者,教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