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法人”
市场监管还“清白”
桂林日报
作者:张苑
新闻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秦文琴)“我明明人在天津,与桂林没有任何联系,怎么莫名其妙竟成了桂林企业的法人代表?”遇到如此荒唐之事让费先生难以置信。好在桂林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细致服务和耐心帮助,还了费先生“清白”。近日,费先生把一面写着“情系百姓 秉公执法”的锦旗从天津邮寄到了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局工作人员热情周到、高效服务,尽职尽责地处理群众的烦心事表示衷心感谢。
费先生一直生活在天津市,在桂林没有亲朋。一次,他偶然在网上查询信息时,发现桂林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和自己一模一样。他开始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出于好奇,他通过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仔细查询了该法人的身份信息。这下让他大跌眼镜——因为所有身份信息都与他本人相符。
“我没有在桂林开过公司,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着急的费先生立即致电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并详细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抚了他的焦虑情绪,并告知他解决办法。考虑到天津与桂林相隔几千公里,执法人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议费先生通过邮寄的形式提供所需材料。
几天后,材料收集齐全,执法人员立即调取桂林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原始登记档案。为保证高效处理此事,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行动,一面线上指导费先生做笔迹鉴定,一面线下前往该公司的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桂林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为象山区南环路的一处住宅。房屋所有权人范某称房屋一直为自住,并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房屋租赁协议,也未提供房产产权资料给该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时,也未发现该公司在其核准登记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经税务机关查询反馈,该公司自2018年3月22日成立之日起,未进行税务登记,也无纳税报税相关信息。同时,费先生委托天津市相关鉴定机构对桂林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签章字迹进行司法鉴定,证实登记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签名系虚假。
一系列调查证实了费先生未参与桂林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过程,未向该公司出资,也未参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该公司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的事实。于是,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精神,作出了撤销登记决定,还了费先生一个“清白”。对于自己的身份信息泄露的原因,费先生表示将追溯到底,并投诉到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