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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 监督前哨作用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来源:桂林日报
□文政(临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监察对象陡增,目前县(区)、乡(镇)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十分有限,而村民监督委员会又面临着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为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米”问题,我们要继续优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村级监督前哨作用。 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提升履职“智囊”。在选举上要有创新。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班子选举分“两条路”走,村民监督委员会统一由纪委负责统筹实施,秉持“在精不在多”为原则,注重考量个人能力素质,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村民监督委员会队伍中。在待遇上要有提高。为充分调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探索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薪酬待遇参考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分类调整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在培养上要有规划。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实行区乡村多层联动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同时鼓励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学历水平提升,切实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他们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上好责任“链条”。完全依靠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或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自律来督促他们进行监督还不够。建议由乡镇纪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行垂直管理,建立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委公开内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镇党委、纪委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汇报会,及时掌握了解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同时,每年年终由乡镇纪委、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考评不称职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探索新型监督模式,解决人情“屏障”。为提升村级监督工作实效,一方面,要加强上级党委、政府对村级监督工作的指导,合理整合村级村民理财小组、民主议事小组等各种监督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避免造成“龙多不治水”问题。另一方面,探索实行分片区交叉任职制度,把各乡镇相邻村(居、社区)划分相应片区,在同一片区范围内的各村(居、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交流任职,以五年为一届定期轮岗,有效解决因受宗族势力、人情困扰而不敢监督问题。 总之,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涵养风清气正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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