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版导航 |
各版导航 |
视觉导航 |
标题导航 |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
年 |
|
月 |
|
|
历史数字报
|
资源县:
应建绿色矿山创建率达100%
桂林日报
作者:刘健
新闻 时间:2022年11月27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健 通讯员舒文艺)“粉尘太大了,窗户都不敢开。”“路上坑坑洼洼的,都是拉矿石的大货车压的。”“一到下雨的时候,矿场的废渣废水就被冲到河里,河水很浑……”这些以往被资源县矿山周边居民抱怨的粉尘、噪音、环境污染等问题如今正在得到改善。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资源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拥有采矿权的企业就有47个,在企业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很突出。近年来,资源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生态+”发展模式,争当保护桂林山水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建立党委政府主导、多方投入参与的资源生态修复建设模式。对全县矿山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形成《资源县矿山开发利用现状核查报告》,采用矿山开发利用“评分制”管理,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主体责任,按照“谁达标谁生产、不达标不生产”的要求,强力推进矿山修复工作。截至目前,资源县整治露天开采矿山9座,5家矿山获得了市级绿色矿山称号,应建绿色矿山创建率为100%。 建立集中集约、从严审批的资源开发保护模式。严格准入要求,严守三条控制线,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积极淘汰、关、停、整合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市场竞争力弱、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小企业,采矿权数从2014年的65个减少到现在的47个。 建立打管结合、重在防御的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防控治理模式。制定出台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和砂石行为“十条措施”要求,严格执行打击非法采矿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规采石、非法采矿采砂、破坏林地资源等行为,坚决守住资源绿色发展底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活动1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排查处置非法占用林地采矿采砂、非法采矿采砂等相关案件71件,收取罚没款113万余元,坚决守住资源绿色发展底线。 如今,随着绿色矿山建设的推进,资源县各矿山建成的污水沉淀池及压力设备让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引进应用先进开采技术、工艺与设备实现科学开采,非开采区域种植的小树苗还了矿山一片绿,绿色、环保、和谐的新型绿色矿山正在一步步得以实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