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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健扬)1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专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修璇、林武民参加会议,研究推进该条例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 
  会上,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漓管委等10多个单位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关于该条例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为下一步保护漓江生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发表意见和看法。
  今年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我市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提到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漓江流域植被保护还不够严格”、“漓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存在薄弱环节”等七个问题,对标对表逐项整改。研究建立市级层面漓江保护管理及考评问责、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奖励等机制,加速实施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不断深化漓江城区段10条支流“四乱一脏”集中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显著。
  会议要求,要按照市委书记周家斌提出的“针对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市委和政府要认真研究,推进解决”的批示要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深化漓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行政与司法衔接制度,强化漓江保护司法保障,落实河湖长制,坚定不移打好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厚植生态优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副秘书长,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