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版:社会生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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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非法捕捞被罚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5万余尾鱼苗投放桃花江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强 劳义林 记者王文胜)日前,在桃花江秀峰区段巫山脚村口水域,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5万余尾鲤鱼、草鱼苗投放进桃花江。
  据了解,今年3月至6月禁渔期内,市民胡某、马某、蔡某等7人分别在桃花江水域使用严禁使用的电鱼工具非法捕捞,并获得不等量渔获物。群众报警后,我市公安机关先后将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们供认了违法犯罪事实,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秀峰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胡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在触犯刑法的同时,还破坏了桃花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胡某等7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同时依法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责任,遂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为使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该院积极促成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与胡某等7人磋商,教育引导涉案人自愿承担修复义务,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7人均表示认错、认责、认罚。
  随后,该院就胡某等7人是否需要继续追究民事和法律责任召开听证会,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和评议。综合7人非法捕捞造成的危害后果、后续增殖放流等情况,该院认为受损社会公益已得到有效修复,不再追究7人非法捕捞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3名听证员最终一致赞同该院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