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版:社会生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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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对象“打太极” 法官无奈“出硬招”

“溜走”的执行款被艰难追回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余慧晶)一手接过“迟到”了3年多的执行款,一手捧着法院为其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书——面对这“双重惊喜”,原本被生活打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李某成终于长舒一口气。
  这是近日发生在七星区人民法院的一幕,这起艰难执行三年的案件终于告一段落。在这起案件中,法官屡屡遇到“怪事”:查询到的财产线索突然成了“死线”;本该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却悄悄“溜走”,多次发出协助执行通告都变成了“一纸空文”……这背后凸显了协助执行对象不配合执行的“难题”。
  案件发生在2018年2月,李某成与雍某军在协商交通事故赔偿的过程中,两人发生口角进而演变成打斗,李某成被雍某军持刀砍伤,造成左手功能丧失,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同年11月,李某成以健康权被侵害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起诉雍某军。12月,七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雍某军应赔付李某成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5万余元。在民事案件审理的同时,雍某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七个月,合并执行三年三个月。雍某军对所涉及两起案件均未上诉,判决生效,雍某军被收押送往监狱服刑,同时,民事判决进入强制执行。因多方查明雍某军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七星区法院于2019年底对该起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部分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虽然案件中止执行,但法院和当事人并没有放弃这笔执行款。2020年6月,李某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雍某军在某村征地项目中可能享有征地补偿款,请求法院予以关注。七星区法院立即向该村村民委员会核实线索,但该村委会既未签收相关司法文书,也未回复法院询问。线索就此中断。
  2021年3月,李某成再次向七星区法院举报财产线索,2020年的那笔征地补偿款已到达上述村民委员会,预计包括雍某军在内的每名村民将获得5万余元。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再次携函前往该村,要求村委会提供征地补偿款具体到账数额及分配方案。而该村以负责同志外出为由未当场回复,后通过复函方式仅作出简略说明:“雍某军享受村民待遇,应享受征地补偿款。”但该复函却未及时交付至法院。
  今年5月,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再次向该村委会下达协助执行裁定,要求提取雍某军的征地补偿款,却遭到村委会拒绝。7月,执行局联合七星区法院法警大队前往该村,该村委会才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征地款人口分配表”和一份征地补偿款发放记录。
  然而,事情的推动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经执行干警当场核查,今年5月该村就已完成相关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发放,但是在“人口分配表”和发放记录上却没有被执行人雍某军的名字。村委会负责人解释,“分配表”系村民小组制作,村委会仅负责款项发放,并不了解个中缘由。负责人向执行干警提供了案外人苏某的电话。执行法官遂紧急电话联系苏某。电话中,苏某承认是自己“代领”了雍某军的征地补偿款,理由是雍某军曾向其借款,后经雍某军亲属同意,将其征地补偿款占为己有。
  考虑到该财产线索情况复杂,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先行对案件立案恢复执行,查找雍某军其它财产线索,但几经努力,仍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李某成受伤致残后劳动能力受到限制,家庭收入锐减,这笔执行款对其个人和家庭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案件执行期间七星区法院执行局多次提议为李某成申请司法救助,但都被他拒绝了,此时,仅剩的这条财产线索就成了必须执行到位的目标。
  法官们的努力一直在持续。今年9月,七星区法院执行局依法传唤雍某军到院接受询问。据雍某军陈述,其与苏某之间并无借贷关系,苏某私下操作领取其征地补偿款一事,其本人也不知情。有了雍某军的陈述,苏某“代领”补偿款的行为被打上了巨大的问号。七星区法院随即对苏某的相关财产账户依法实施了冻结。
  最终,在司法强制执行的巨大威慑下,苏某不敢再理直气壮地回避传唤。今年10月9日,苏某来到法院,当面向执行干警作出承诺,保证在一个月内把擅自“代领”的5.3万元征地补偿款交付法院,用于执行相关判决。
  当法院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某成时,他的“心结”也随之解开,同意了法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的建议。10月13日,苏某提前履行交付义务,法院为李某成申请的司法救助也被受理。
  记者从我市多个法院了解到,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深,“执行难”问题备受关注。然而,与行政执行和刑事案件的执行不同,司法机关面对案件“执行难”时却常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一些法院采取的包括拘传、罚款、拘留、查封、冻结、扣押在内的强制性手段,有时对部分被执行人似乎起不到有效震慑作用,“老赖”现象仍旧频发。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基层法院还发现,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不积极协助,甚至存在帮助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等妨害、阻碍执行的行为,从而助长了“执行难”的发生。
  “破解‘执行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七星法院一位负责人呼吁,只有提高协助人的法治素养,才能进一步畅通执行渠道;只有树立公民义务意识,才能有效行使公民权利。
  而另据介绍,对于屡屡“打太极”的协助执行对象,并非无法可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相关单位、司法机关、公民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司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人。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责令其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并予以罚款,对公民个人、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可予以拘留,并可向监察机关或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