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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桂林市)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来源:桂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8  D2GX202104240079
岩山村委有一座废弃采石场,曾经开采造成山体裸露,植被没有得到及时修复。
灵川县 生态
灵川县人民政府4月24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岩山采石场位于灵川县岩山村委上南村民小组,采矿许可有效期至2019年2月24日,该采石场采矿权于2020年3月23日注销。2019年6月28日灵川县自然资源局要求采矿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7月2日,县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查发现,岩山采石场未按照《治理方案》的内容完成相应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岩山采石场尽快按《治理方案》要求完成矿山恢复工作任务。
2.国道322线项目指挥部由于道路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了矿山恢复整治的部分土地,在已恢复整治的土地上建设了临时拌料场及堆放了大量道路用石料,致使已撒播草种的大部分矿区被破坏。为恢复植被,项目指挥部外运渣土填充废弃矿坑,并播撒了爬山虎复绿。
部分属实   
1.灵川县人民政府督促国道322线项目指挥部履行《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在退出使用岩山采石场土地后,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2.灵川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对矿山开采、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无

9  X2GX202104240076
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中段北面广西桂林国家森林公园西侧隐蔽山坳建设有木材市场、家禽市场、混凝土搅拌站、采石场等违规建筑,据了解该区域在规划中属禁止建设区。
象山区 生态   
1.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经现场调查核实:
桂林国家森林公园西侧地块采石场和搅拌站业主为桂林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2018年5月已注销采矿许可证。临桂区人民政府对该矿区实施铁皮围栏封闭并拆除采矿设备,现正报请有资质的单位制定复绿方案对该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混凝土搅拌站在采矿用地范围之内,按照2018年新的政策,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将督促该企业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对木材市场发现违法占地行为都依法进行查处。以上项目在城市规划中属于非建设用地,但在土地规划类别为允许建设区。
2.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经现场调查核实:
采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木材市场均不在桂林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家禽市场租用黄村土地,其中约2亩与森林公园边界有争议。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2亩林地以租赁的形式租给了家禽市场使用。
部分属实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将督促桂林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管,对周边业主通过标示牌、宣传单等形式将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的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发现涉及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已办结 无

10  X2GX202104240017   
1.七星景区在与公园绿涛湾小区边界5米处,开挖大坑填埋建筑垃圾和消防设备;
2.七星景区违规修建动物园,砍伐大片林木。
七星区 土壤,生态   
七星区人民政府、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经现场调查核实:
1.桂林北斗七星旅游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初发现七星景区与公园绿涛湾小区边界5米处地面有坍塌,组织对该地面进行了挖土填埋处理,因填埋土量不足,填埋了部分建筑垃圾。现该公司已组织将建筑垃圾完成清运。但4月25日调查发现该处整改不彻底,目前只完成部分复绿。
2.经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批复同意,2009年完成新动物园建设,新动物园投入运行多年,场馆及设施设备老化陈旧。2021年初,北斗七星公司对一些陈旧场馆和娱乐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2021年初北斗七星公司经审批同意,对危险树和枯死树进行修理,同时对部分病树枯枝进行修剪、砍伐,对废置场地上杂草灌木进行清理。为进一步美化园林景观,对部分植物进行移植,对部分空地进了植物补种。现场没发现有违法砍伐树木及大片林木被砍伐的现象问题。
部分属实   
1.七星区人民政府责令北斗七星公司于5月1日前对七星景区与公园绿涛湾小区边界5米倾倒建筑垃圾处再次整改并全部复绿。将黄土露天的问题尽快整改完成,并做好补种及移植的树木后期管养工作。
2.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要求七星景区管理处加强对北斗七星旅游公司的监管,做好园内绿化特别是大树和古树的管理和养护。督促北斗七星公司在园容改造提升中严格执行相关报批手续,杜绝出现违规作业行为。
阶段性办结  无

11  D2GX202104240021   
嵊州源顺河道有限公司以清理河道为由,在湘江(从全州到庙头河段)河道里大肆开挖鹅卵石,导致生态遭受破坏。河道被挖空,千疮百孔,大量草被、植物被挖,河岸两边农田被水冲坏。多次向县政府、镇政府等部门反映过,政府均已正在调查为由,不予解决。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4月27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该信访件与第11批11-62号、第13批13-43号属于重复投诉件。嵊州市顺源河道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经公开拍卖竞拍到湘江庙头镇柳铺电站坝下500米至岔岗河段的采砂许可权,期限从2016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7日。企业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补充的批复,未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等手续。该公司生产后县采砂办严密监管,未发现公司超范围采砂情况。由于该公司未按要求取得全部相关手续,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县采砂办于2020年7月24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业整改。
2.2021年4月8日,接村民举报,核查发现白果砂场对岸大车村段河堤有一处约10米的垮方,垮方河堤不在采砂许可范围,属护堤范围,现场未发现采砂船在这采砂作业。嵊州市顺源河道有限公司4月10日已对垮方段护堤进行了修复平整。暂未发现其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在5月1日前将停靠在堆砂场旁边的采砂船、打砂场机制设备、运输船撤离现场。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在5月10日前拆除临时厂棚,清理场地内的河卵石及河砂。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在6月30日前将堆砂场平整复绿。
阶段性办结  无

12  D2GX202104240040   
兴安县塘市村第八生产队有一个养鸭场,养殖废水随意乱排,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影响第九、十生产队的生活饮水,而且还产生难闻的臭气,希望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兴安县 水,大气   
兴安县人民政府4月25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养鸭场实为广西横冲岭牧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竣工进苗饲养,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2.4月25日现场调查,养鸭场内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鸭场运动场没有遮雨设施,鸭粪随雨水流入周边沟渠影响环境;化粪池开裂有渗漏现象;鸭饮水时滴漏的水没有收集处理,养鸭场周边无明显臭气;化粪池有少量废水流入上南塘自然村(塘市村委第七、八生产队)废弃水塘,未有流向第九、十生产队方向的迹象。兴安生态环境局对养鸭场化粪池出口及受纳污水的水塘进行了采样监测。兴安县疾控中心对塘市村委第七、八、九、十生产队的自压井水和集中供水进行采样监测。
3.2021年4月9日,兴安县农业农村局检查发现,该鸭场周边水渠存在一定的养殖废水污水,已要求其立即整改。至2021年4月25日时水质较之前有很大改善,但仍存在清理不彻底,沟渠仍有黑色污垢现象,逐要求其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
部分属实   
1.兴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养鸭场于2021年5月13日前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污染周边环境的将依法查处。
2.兴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养鸭场对已到500日龄左右的现存栏鸭进行淘汰处理预计2021年6月底淘汰处理后停止饲养。
3.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在养鸭场停止饲养后监督该场对场内化粪池、堆粪场、雨污分流系统等进行整修,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如逾期未完成整改,污染周边环境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无

13  D2GX202104240011   
鲁山路88号恒大城小区旁一家塑料厂,联谊农用塑料厂,使用废弃塑料加工。督察组进驻后,政府昨天召开了协调会说让该厂停产整治到5月中旬,但是该厂偷偷进行生产,继续产生臭气扰民,请严厉打击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
临桂区 大气  
临桂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临桂鲁山工业园鲁山路100号,有环评、验收手续,办理了排污许可证。4月25日临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停产检修设备,在拆除老旧设备时会发出声响,让群众误认为企业还在生产,热熔工艺配套处理设备和烟囱已停用并拆除,正在加装新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存在产生生产废气的现象。
2.2021年4月13日对企业噪声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临桂区未下达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的通知。企业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拟定于5月10日前完成对厂房封闭施工, 5月30日前增加一组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工业油烟净化设施。
部分属实   
临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督促联谊公司加快厂房、环保设备的检修与更新工作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无

14  X2GX202104240004   
梅溪镇铜座村大皮山骊马公司采石场非法越界开采,破坏防护林、水源林约800亩。沙石废渣乱堆乱放,雨天极易造成泥石流,冲刷废水污染严重。
资源县 生态,土壤,水   
资源县人民政府4月25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采石场隶属于广西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梅溪镇铜座村大皮山。有环评、验收手续,有采矿许可证。
2.采石场采取台阶式开采,在有效期内自上往下开采,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当天该石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对开采范围测量核算,矿山在铜座村大皮山共占用林地约216.68亩,超采矿证范围的林地约30.38亩。2016年该公司负责人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进行开采,导致原有植被被破坏,共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58.3亩。
3.2018年以前,该公司在开采过程中将废石直接倒入冲沟,资源县经整顿后,该矿山未再将废渣倒入冲沟,但因之前的废渣量大,清理难度大,无法一次性将固废清走,现已用绿网临时覆盖。在河道旁边,矿山用方料垒成场地做为固废堆场,将新产生的废渣集中堆放于固废堆场,并建立了固废加工厂,对固废进行综合处理。但由于该矿山环保设施不完善,设施简陋,产生的废水、废渣处置不到位,在雨天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冲刷废水导致河道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1.资源县林业局2016年3月14日对骊马矿业公司非法越界开采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限期恢复原状。资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对武某非法占用林地做出了刑事判决。资源县人民法院2020年6月5日对郑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刑事判决。
2.资源县水利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将河道恢复原貌。
3.要求该矿产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15  D2GX202104240013   
渡头村委高岭头村将村里的生活污水排到渡头村委林田村的农田里,污染农田。农田中央还有一口水井,投诉人担心将进一步影响地下水。
临桂区 土壤,水   
临桂区人民政府4月25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渡头村委高岭头村人口约29户110人至2019年底90%的农户建有化粪池,2020年村庄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设有两个污水排放口,处理后污水排放到农田边小沟里。经了解,污水池只有满时才有水流出,通过田边的水沟排放。现场调查时,排污口无明显黑臭现象,无污水排出。村庄水沟有部分破损,当水沟排放污水时会导致部分污水流入农田。排污口前有3亩农田,目前该农田长满水草,无人耕种。
2.村庄水井位于林田村村道旁,不在水田中间,距离高岭头村的排污口约350米,水井与排污口之间有一片水田约50亩,水田间有一座土岭相隔。4月25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污水流入水井,井水清澈,无异味,水井边水田无人耕种,长满水草。
部分属实   
临桂区两江镇人民政府督促渡头村委高岭头村,在2021年6月30日前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进行封堵,污水处理池的水满后用水泵抽至离排污口250米左右的土岭处用于浇林地,避免污水直接流入农田。
阶段性办结  无

16  D2GX202104240084   
高尚镇金山村委会旗山坪村采石场,距离村庄不到100米,露天开采造成扬尘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大型车辆运输砂石,影响村民出行安全。
兴安县 生态,大气   
兴安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旗山坪村采石场实际为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采石场,2012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原有采矿许可证,因计划出让原因,该采石场原采矿权人于2021年1月份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停产,目前正在按环保要求进行标准化厂房扩建和设备安装。
2.现场调查人员经测量,该采石场矿区范围边界距旗山坪村最近民房360米。 现场调查发现,矿区周边树木的树叶上未发现有粉尘遗留的痕迹,因该采石场长期停产,未爆破和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调查时对群众举报的噪音和粉尘污染无法开展监测核实。
3.采石场运输砂石经过旗山坪村路段为兴安县乡道高尚粮所到直义公路中的一部分,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为3.5米-4.10米。2020年9月采石场自行出资,对该公路高尚粮所到采石场约1.5公里路段进行加宽并重新硬化路面处理,经过实地丈量,加宽后的水泥路面为7.4米。经调查了解,该路段未出现因运输砂石车辆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
部分属实   
1.兴安生态环境局要求采石场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标准化厂房扩建和设备安装。将加大对采石场环保“三同时”监管力度,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兴安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畅通和安全。
3.兴安县人民政府督促采石场按桂林市标准化采石场和绿色矿山标准,将采石场建设成矿地和谐、生态环保的矿山。
阶段性办结  无

17  D2GX202104240085   
高尚镇待漏村的顺发采石场距离居民仅几百米距离,爆破时产生震动、噪音和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兴安县 生态,大气   
兴安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顺发采石场实为兴安县高尚镇金山顺发采石场,2012年取得环评、验收手续,原有采矿许可证,因计划出让原因,该采石场原采矿权人于2021年1月份申请注销采矿许可证并停产,目前正在按环保要求进行标准化厂房扩建和设备安装。
2.现场调查人员经测量,该采石场矿区范围边界距待漏村民房最近距离为401米,大于规定的300米安全距离。采石场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进行了多次爆破作业,根据爆破震动安全校核结果表明对建筑物无安全隐患。现场调查发现,矿区周边树木的树叶上未发现有粉尘遗留的痕迹,因该采石场长期停产,未爆破和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调查时对群众举报的噪音和粉尘污染无法开展监测核实。
部分属实   
1.兴安生态环境局要求采石场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标准化厂房扩建和设备安装。将加大对采石场环保“三同时”监管力度,落实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兴安县人民政府督促采石场按桂林市标准化采石场和绿色矿山标准,将采石场建设成矿地和谐、生态环保的矿山。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