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桂林市群众信访投诉(第21批)情况公示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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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来源:桂林日报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1年4月9日进驻广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5月1日当天,督察组向桂林市交办第21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20件,涉及土壤污染问题1件、水污染问题7件、噪音污染问题3件、大气污染问题7件、生态破坏问题2件、其他污染问题4件。其中,恭城县2件、荔浦市2件、七星区2件、临桂区1件、灵川县1件、平乐县1件、全州县1件、永福县1件、象山区1件、秀峰区1件、桂林市生态环境局1件、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5件涉及多个单位及部门,不单独计入单一县区或部门。
截至2021年5月1日,督察组共向桂林市交办21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233件,各单位接到举报线索情况为:恭城县31件、全州县24件、临桂区24件、灵川县16件、资源县11件、兴安县10件、七星区10件、永福县10件、象山区10件、阳朔县9件、平乐县9件、荔浦市8件、灌阳县7件、叠彩区5件、龙胜县5件、秀峰区5件、雁山区2件、桂林市生态环境局11件、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2件、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件、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21件涉及多个县区及部门,不单独计入单一县区或部门。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5件(6件已办结,10件阶段性办结,9件正在办理中)。涉及大气、噪声、土壤、水、生态、其他等污染类型,主要涉及土壤污染问题43件,水污染问题95件,噪音污染问题39件,大气污染问题77件,生态破坏问题55件,其他污染问题30件。现第一批(6件)、第二批(4件)、第三批(9件)、第四批(5件)、第五批(6件)、第6批(3件)、第7批(8件)、第8批(7件)、第9批(6件)、第10批(15件)、第11批(9件)、第12批(15件)、第13批(13件)、第14批(8个)共114件已公示上报,已办结46件,阶段性办结68件,其余119件正在有序办理。
转办信访件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该批次信访案件全部转办相关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将迅速调查核实、立行立改,各新闻媒体也将持续公开群众信访举报的交办、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