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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警方打掉网络犯罪窝点

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或者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等,日常转转账、发发信息。这种“躺着轻轻松松赚钱”的方式,你是不是很心动?近日,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俞某、杨某,现场缴获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0部和电话卡、银行卡、U盾等一批作案工具,冻结26个涉案银行账号,涉案银行流水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
  2月18日,象山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出租屋里面人员十分可疑。经过摸排走访和分析研判,判断该出租屋内可能藏匿着一个涉嫌帮助进行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窝点。
  民警随即迅速展开布控抓捕,于当日19时许在甲山某出租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俞某、杨某,现场缴获一批作案工具,扣押现金5.6万余元。
  经审讯,俞某、杨某对涉嫌帮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俞某、杨某2人用身份证办理或者收购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U盾等套件,用于为网络赌博平台、诈骗团伙提供“跑分”服务。自2020年12月以来,2人帮助赌博平台转账资金流水达3000万元以上,从中抽成获利13万余元。俞某、杨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却仍然为了“来钱快”而深陷其中。
  目前,俞某、杨某2人已被象山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民警提醒,市民要管好口袋里的银行卡和手机卡,不转借、不出售给他人,不被不法分子诱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