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防泄露!
我国将推广应用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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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来源:桂林晚报
破解公民身份信息网络泄露难题,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5月23日联合对外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规定,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简单来说,网号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既能证明身份,又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管理办法明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
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
“网号、网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证件,也不强制使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说,“是自愿选择使用的,一种更加安全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管理办法将于7月15日起施行。公安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发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作用,拓展更多应用场景。
推广应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否更好保护你我个人信息安全?将给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为何要推广?
前脚在网上实名注册账号,后脚各种推销电话接踵而至,张口就能叫出你的名字……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对此,我国近年来组织建设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由公安部负责实施,联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推广应用,在满足线上认证个人身份需求的同时,更好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
根据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
简单来说,网号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打个比方,平台如同一个由国家管理的个人身份信息“仓库”,里面的每个“储藏间”中存放着你我的身份信息。网号是“储藏间”的“门牌号”,网证是你我手中的“IC门禁卡”。我们在网上认证身份时,只需向对方报上“门牌号”,由国家“仓库”来验证“IC门禁卡”并反馈核验结果。
清华大学教授郑方表示,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核验身份,可以减少互联网平台等收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脸等信息。通过匿名化技术保护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实现公民身份信息的“可用但不可见”。
将带来哪些改变?
“不用带实体身份证,无需反复输入证件号码,更不怕身份信息被截留,随用随走。”在山东泰安政务服务大厅,李先生在自助终端屏幕上点击“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按钮,很快完成身份认证。
据介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2023年6月27日上线,已在主要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行业领域开展了试点应用。
在互联网领域,已有多个大型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平台,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行账号实名注册、异常账号二次身份核验、跨平台跨应用“一键登录”等。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用以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安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力度,聚焦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等方面,拓展更多应用场景,切实发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作用。
“有关部门要梳理总结试点应用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实名管理、身份认证相关政策。”郑方建议,为推广应用权威、安全、便捷的匿名化网络身份认证服务营造政策环境,为企业松绑,为用户减少不必要的信息采集、留存。
公共服务平台的安全性如何?
事关个人信息,“安全”是头等大事。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加强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监督制度,有效保护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权益。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和监测审计,及时修复安全风险和漏洞,能够有效保护数据安全。
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我们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介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按“最小化获取”原则,仅采集网络身份认证所必须的信息,不会收集、留存用户的位置信息和应用平台业务等信息。
使用公共服务核验身份,互联网平台会获得哪些信息?
“在信息提供方面,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于锐介绍,互联网平台需要依法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但无需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仅提供用户身份核验结果。
管理办法同时明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互联网平台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授权或者单独同意,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提供。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管理办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此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不对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相关链接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用户
已达600万人
记者23日从公安部获悉,截至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累计下载超1600万次,申领开通达600万人,提供认证服务1250余万次。
据介绍,为实施可信数字身份战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公安部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织建设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居民身份证等法定身份证件信息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为基础,为自然人签发网络身份,能够实现匿名方式证明身份,减少公民身份号码、姓名等明文身份信息在互联网上的直接使用,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