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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

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升至2769元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来源:桂林晚报

  本报讯(记者谭熙)昨日,记者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285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确定2024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071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769元,合计为5538元,比去年提高了290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9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00元,合计为200元,比去年提高了18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9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5元,合计为170元,比去年提高了26元。
  “《通知》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调整后,可对1-6月份的基数差额进行补缴。”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