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蚯蚓遭遇“团灭式”捕杀
电捕野生蚯蚓 危害几何?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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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来源:桂林晚报
日赚千元、月入过万……“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由于药用干蚯蚓价格不断上涨,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商贩在部分农村地区大量组织电捕野生蚯蚓,并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带来土壤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负面影响。
野生蚯蚓
遭遇“团灭式”电捕
蚯蚓俗称“地龙”,蛋白质含量较高,是制作中药“地龙干”和西药“蚓激酶”的主要来源。记者采访发现,目前,许多地方的干蚯蚓收购价格涨至100元每斤,一些野生蚯蚓价格甚至更高。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平均海拔2200米左右,畜牧草场面积较大,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适宜蚯蚓的生长繁殖。
近些年,一些外地商人来到威宁县农村地区“考察”干蚯蚓生意。
“这些商人免费发放‘地龙仪’,教村民电捕野生蚯蚓。野生蚯蚓受‘地龙仪’电流刺激爬上地表,之后遭到‘团灭式’捕捉,然后被制成干蚯蚓输送到外省中药材批发市场。”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爱说,调查发现,一个加工点一个月可产出3万斤左右干蚯蚓,销售额达27万元。
威宁县检察院介绍,2022年以来,共办理了6起捕捉野生蚯蚓的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4名被告被法院判令承担50多万元损失费。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资源与环境系副教授赵琦所在团队曾在研究室进行实验,发现只要用2伏电压电击10条左右的小蚯蚓10秒,这些蚯蚓就会出现严重的应激反应,并最终死亡。而电捕机器的电压只会更大,对蚯蚓造成的伤害也会更大。
记者发现,电捕野生蚯蚓并非个案,在江苏、云南、黑龙江等地均有发生;尤其是江苏省涟水县,电捕蚯蚓现象严重。
电捕蚯蚓害处多
电捕蚯蚓的泛滥,导致一些地方土壤生态遭破坏,土壤板结,蓄水保肥能力降低;此外,还会影响当地生物多样性。
蚯蚓被称为“土壤工程师”,是土壤健康状况优劣的“指示器”。蚯蚓能疏松土壤,还能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它吞咽土壤后排出的粪便里有丰富的活性有机物质和氮磷钾等多种元素。
农业专家分析认为,在评价土壤质量等级时,其中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每平方米蚯蚓的数量。一般认为,每平方米土壤里蚯蚓的数量大于5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健康状态;数量在20条至5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中等退化状态;数量在4条至20条时,表示土壤处于重度退化状态;数量小于4条,表示土壤处于极不健康状态。
在威宁县检察院立案的电捕野生蚯蚓公益诉讼案中,办案团队咨询多家环保公益组织,委托贵州省林科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等机构的有关专家出具意见。专家意见认为,蚯蚓种群数量的减少,使土壤条件发生改变,导致土壤结构变差、硬化板结、通气透水性变差、蓄水保肥能力下降,影响生态系统功能。
“有蚯蚓生存的地方,土壤肥力较强。蚯蚓被‘团灭’后,对土壤以及土地上的农业产业的破坏不可估量。”李爱介绍。
“以前我们这里经常能看到蚯蚓的粪便,在土地上刨开干草,就能看到很多蚯蚓。现在过度捕捉,很少看到蚯蚓,导致我们这边土地板结,草也没有以前长得好。”威宁县二塘镇梅花社区马永良说。
涟水县盛产芦笋,但受电捕蚯蚓影响,当地土壤质量下降,一些芦笋种植户不得不花钱购买含有蚯蚓幼虫的蚯蚓粪来改良土壤质量。
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於方等认为,电捕蚯蚓对食物链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各类土壤动物和食物链动物数量的直接影响,如蜈蚣、蜘蛛和蚂蚁等;二是土壤养分和活性下降对生物多样性的间接影响——以蚯蚓为代表的土壤动物减少或者丧失,会造成生态系统分解受阻,腐殖质形成受阻,可利用养分含量降低,影响当地植被或农作物生长,进一步影响植食性动物和鸟类的数量和多样性。
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普法宣传
记者采访参与电捕蚯蚓的村民发现,他们对电捕蚯蚓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也不知道此举既破坏生态又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林草局日前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巨蚓科中,参状远盲蚓、栉盲远盲蚓、威廉腔蚓、通俗腔蚓,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对电捕蚯蚓行为划出了“红线”。
今年5月1日施行的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使用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目前各大网络电商平台已纷纷下架“地龙仪”等电捕工具。不过,记者近期调查了解到,在一些网络社交平台上,一些博主仍在传授如何电捕蚯蚓,部分网络账号诱导网民购买“地龙仪”等非法电捕设备。另外,一些搜索词变得更加隐晦。记者发现,搜索“地虫仪”“蚂蟥专用机”等关键词,仍可找到销售电捕蚯蚓工具的卖家。
威宁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余金溥等业内人士认为,林业、农业、公安等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大对电捕蚯蚓的监管和打击力度。贵州省德江县煎茶镇畜牧站负责人鲁国权等建议,可通过鼓励人工养殖蚯蚓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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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捕野生蚯蚓引发公益诉讼在多地上演
2020年7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对广东中山的三家电蚯蚓机生产企业提起公益诉讼一案,引发关注。
绿发会认为,这些商家给不特定的用户提供了绝杀蚯蚓的机会,破坏了蚯蚓栖息地土壤的生态平衡,对蚯蚓的过度猎捕也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环境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2021年8月1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家经销“电蚯蚓机”的商家共赔偿经济损失约159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2022年2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判。
此案被称为电蚯蚓机第一案。
无独有偶。2022年8月,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公开开庭审理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刘某军等4人立即停止唆使村民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违法行为,判令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77390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8655.1元,承担鉴定费1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综合新华社、大皖新闻、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