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是桂林人,吃了愿做桂林郎”
——方言和童谣中的桂林米粉
桂林晚报
2026年04月06日
上接02版
扯扯桂林米粉的“板路”
北京人喜欢“侃大山”,四川人爱“摆龙门阵”,东北人闲着“唠唠嗑”,桂林人没事就“扯板路”。扯些什么板路呢?自然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和家长里短。
米粉在桂林人日常生活中占了很重的比例,自然也在“扯”的板路之列。在桂林方言里,有不少表达和俗语都和桂林米粉有关。比如“米粉的汤,桂剧的腔”,又比如“啖马老板”(指的是钻空子、占便宜)。
米粉和桂剧,分别代表了桂林地方饮食文化和地方戏剧文化。过去,桂林的米粉店“五步一轩,十步一馆”,密集程度令人咂舌。而戏院的数量也有20余座,其中专门演桂剧的有2家,全城每天平均进入剧院看戏的观众在2万人次左右。可以说,米粉是桂林人的饱腹之物,戏剧是桂林人的精神食粮。
“米粉的汤,桂剧的腔”这句俗语,把桂林人过去生活中最重要的两件事物联系在了一起,也道出了粉汤和桂剧声腔的共性——讲究、细腻、韵味悠长。
传统米粉汤,尤其是牛菜粉的牛汁汤、马肉米粉的汤,都是经过反复熬煮后才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米粉的汤要慢煨十几个小时,汤浓汁鲜、味美甘甜,加上芫荽等配料,令人回味无穷。
老一辈的桂林人,在菜市场买菜,生怕老板不足秤,会说一句“你莫啖我马老板啵!”“啖马老板”这个词,外地人是听不懂的,就是本地的年轻人晓得的也不多。它的由来和桂林米粉“老四样”中的马肉米粉有关。
吃马肉米粉,米粉不是主角,马肉也不算,主角是那鲜美可口的马肉汤。喝汤一定要趁热,因此吃马肉米粉要用茶盏那般大小的小碗,一口一碗正好。吃完了把小碗摞在桌上,店家会按碗的数量来算钱。
民国时期,漓江九娘庙(又称九龙庙)码头边有家马肉米粉店,老板姓马,为人蛮和气,生意也蛮好,每天店里食客盈门。按理说,人气旺,财气也会跟着旺,不料这马老板却亏了本。
原来,有人吃马肉米粉,为了多赖几碗,便趁人不注意把吃完的碗丢到漓江里。直到有年冬天,一位贵妇的手表掉到漓江里了,请人来打捞,顺便捞出了不少小碗。马老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啖”了。桂林方言里保留了许多古语,“啖”就是古文的“吃”的意思。于是马老板只能认栽。
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马老板不和那些赖账的人计较,反而是将计就计,将捞出来的碗继续使用。故事传开后,马老板的生意越做越红火。
作为地道桂林人,记者更希望是后面这个版本。毕竟谁也不忍心看到好吃的米粉店倒闭,那可是无数桂林人的快乐源泉和“深夜食堂”啊!
记者韦莎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