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12345
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
20212223242526
2728293031

01版:头版

02版:读桂·关注

03版:读桂·关注

04版:读桂·社会

05版:读桂·社会

06版:读桂·社会

07版:读桂·社会

08版:八桂热点

09版:国内关注

10版:深度国际

11版:燃情体育

12版:文娱关注

13版:文娱关注

14版:财经·彩票

15版:公益广告

16版:早上好

返回 2023年08月07日

广西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

五类人员可获帮扶
教育就业等有保障

桂林晚报      2023年08月07日     
  近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健全完善全区困难职工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情况新闻发布会。据悉,广西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基本生活保障、教育救助、住房安全保障等方面,对城镇困难职工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

  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施精准教育救助
  根据《指导意见》,常态化帮扶救助对象为经全区工会各级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批准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接受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即包括五类人群。
  在保障基本生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做好困难职工家庭残疾人救助,将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依规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在教育救助保障方面,将全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寄宿生,将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免除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费,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城镇困难职工中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除其学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学杂费,将其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加大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实物供应
  在保障基本住房安全方面,对城镇困难职工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开展帮扶救助。同时,按照分类保障差别补贴的基本原则,加大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实物供应,切实解决好城镇困难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就业创业保障方面,对被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开展就业援助,确保困难职工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有1人就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养老社保帮扶政策
  在社会保险政策待遇保障方面,继续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帮扶政策,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不低于100元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不属于上述四类人员的城乡低保对象代缴不低于50元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对“僵尸企业”的事实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当依法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确保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困难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指导意见》在基本医疗保障和临时救助等方面提出要求,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困难职工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对城镇困难职工遭遇困难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救助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继续按规定予以临时救助。

  ■相关链接
  《指导意见》帮扶救助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①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职困难职工。
  ②长期居住在城镇、生活遇到特殊困难,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农民工。
  ③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
  ④居住在独立工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或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困难人员。
  ⑤已经是工会会员或经引导成为工会会员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据《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