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蹭特权私装爆闪灯具、急救标识
象山交警查处一“黑救护车”
桂林日报
作者:陈静
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李洲)不久前,象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南环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疑似救护车的车辆。该车车身蓝白相间、贴有醒目的“急救”标识、车顶还有警示灯,外观与正规救护车十分相似。但民警发现该车车身漆面粗糙,车窗玻璃也未贴专用防窥膜,存在异样。
经核查,这辆小型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在卫健部门备案,根本不具备任何医疗转运资质,并且车上没有氧气瓶、担架、除颤仪等急救设备,也没有一名持证医护人员。
经了解,驾驶员私自加装了救护车专用的红蓝爆闪灯具,并在车身多处粘贴“急救”“红十字”等标识,企图在路面通行、医院停靠时享受“特权”。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安装专用标志灯具,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当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并责令驾驶员现场拆除所有标识和灯具。在民警监督下,车身上的“急救”字样被逐一清除,车顶灯具也被卸下,车辆恢复原貌。
“黑救护车”的危害远不止违法改装,其外表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容易钻空子。象山交警提醒:真正的救护车是“移动的ICU”,随车必须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器械。而这类“李鬼”救护车往往出没于医院周边,通过小广告或中介接单,转运途中一旦患者出现突发状况,既无抢救能力,又无责任保障,等于拿患者的生命去冒险。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开展路面巡查,对“黑救护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给安全隐患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