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版:健康桂林[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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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类出生缺陷疾病患儿
可向市人民医院申请救助

补助最高可达3万元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廖国梁)记者从市人民医院获悉,作为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定点医院,截至目前,市人民医院可为我市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功能性出生缺陷等三类出生缺陷338种疾病的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据悉,向市人民医院申请救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符合《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病种名单》;年龄18周岁(含)以下;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在该院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等。
  市人民医院儿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遗传代谢病包括78种疾病,如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肾小管酸中毒、I型糖尿病等;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补助,每次补助标准为3000—10000元,4年内至多补助20000元。先天性结构畸形包括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五官严重结构畸形等7类74种疾病,如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先天性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巨结肠等;每名患儿只能申请1次救助,补助标准为3000—30000元。功能性出生缺陷包括神经、心血管、消化、皮肤、泌尿生殖、五官、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等9类186种疾病,如难治性癫痫、神经纤维瘤、系统性红斑性狼疮等;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4年内最多补助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