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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监督护航“一事一议” 助力乡村振兴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文娟 刘祖兴)“该项目无监理验收报告,验收程序是否合规?”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第六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溶江镇2023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检查该镇廖家村委胡家园进村道路硬化项目台账时,发现台账缺失监理验收报告。
  针对这一问题,监督检查小组开展核查,经核实由于村委干部对台账管理不善,导致该项目监理验收报告材料混在其他项目台账中。监督检查小组对该村委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管理项目台账资料,并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坚决杜绝验收程序打折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投入建设的村庄道路、农田水利设施、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惠民工程,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整治,通过成立八个专项监督检查小组,紧盯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我们村进村道路硬化项目没有按施工计划实施,村干部在其中谋取私利……”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第七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在严关镇同志村委六甲村开展监督检查时,该村村民向检查组反映道。
  检查组当即查阅项目资料、进行实地勘验,发现该道路硬化项目确实未按施工计划实施。随后,检查组进行详细核查,核实六甲村干部袁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默许、纵容丈夫蒋某要求施工方将自家及亲戚家的空地一并硬化,并计入该项目硬化面积之中,最后导致该项目资金不够,不能按施工计划实际完工,损害群众利益。2024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对袁某进行党纪立案,对该项目3名验收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同时,为保障“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开展,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要求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县财政局有关工作会议、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等,有效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纪委加强对乡镇财政部门的监督,严格审批“一事一议”项目,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民生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22次,检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8个,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6个,立案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