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版:综合新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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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小”法庭开启大“治”慧

平乐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12月10日    来源:桂林日报

  (上接第一版)一个完善的机制、一次耐心的调解、一股“共治”的合力,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托起的是人民群众踏实的幸福感。
  延伸司法服务“新触角”
  “小法庭”融入“大格局”

  张家人民法庭紧邻辖区散发浓郁古朴气息的榕津村,这个古老的村子有着近千年历史。小小古镇融合多种文化于一身,以“妈祖文化”为代表的海洋文化与桂林本土的“桂剧文化”在此交汇,又融入“崇榕文化”,让榕津成了一座文化独特的魅力古镇。
  近千年来,村里的千年古榕下,成为当地群众议事、闲聊、歌圩等活动的“宝地”。平乐县人民法院张家人民法庭将榕津村“崇榕文化”“桂剧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把千年古榕群旁的桂剧古戏台打造成“古榕法治大讲堂”,定期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或是巡回庭审活动。
  “朋友向你借钱,一定要注意让他书写欠条。”
  “老板拖欠工资我要怎么办?”
  大讲堂现场,法官通过法律咨询与现场群众展开互动,耐心听取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针对性给出法律建议,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这次讲课很接地气,讲的全是我们身边的事和常见的问题,我从中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法官讲的很有道理,今后我会自觉遵守法律,只有大家都依法办事,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
  法官选用民法典侵权责任、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选用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进行现场开庭或是调解,把桂剧舞台变成“宣讲台”“审判台”“调解台”,让这个历史悠久的文化舞台焕发勃勃生机,也推进了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全镇以榕津作为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试点村,目前全镇共有169名“法律明白人”。通过“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等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在如今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务,张家人民法庭为辖区特色大米、慈姑、柿子等12个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区的11户家庭农场、58个合作社提供“菜单式”司法服务,向农户发放《农企常见法律问题指引》《农业发展典型案例》,对涉农案件快调快立快审,高效化解张家某种植合作社脱贫攻坚引资入股涉及乡村振兴纠纷,为村集体挽回损失60万余元。一年来提供法律咨询53次,妥善化解涉农纠纷32件,其中诉前化解26件,全力护航辖区产业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触角”不断延伸的背后,是人民法庭对基层司法需求的敏锐把握。当更多的“小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大格局”,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建设正奋力向新而行。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精耕耘”写就“大幸福”

  诗画村庄,和美农家,宜居宜业——这是新时代乡村的“标配”。
  村邻和谐、乡风文明,共治共享——这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
  近年来,平乐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探索用智慧便利的办案方式和细致入微的司法服务守护正义,全力守护乡村的“人间烟火气”。
  张家人民法庭立足建设乡风文明的生态宜居乡村,坚持把法庭各项工作与乡风文明深度相融,落实到每一件审执案件中,促进乡风民俗的转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找准司法服务保障乡风建设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守望相助、邻里和睦、重义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家事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全过程,弘扬优良家风、孕育淳朴民风、厚植乡贤文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黄帝内经》云: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办理已有的案子,是本分,而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才是本事。推行“无诉讼乡村”建设,能够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既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审判压力,又能加快纠纷化解,堪称破解“案多人少”顽疾、将司法服务嵌入乡村治理的有效实践。张家人民法庭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推动“无讼村屯”建设。法庭会同乡镇“两所”与辖区24个村(居)委签订《“无讼”村屯共建协议》,帮助村(居)委制定《无讼公约》,积极培育“无讼”品牌,推进“无讼村屯”创建标准化,推动乡村向少讼、无讼提升。
  张家人民法庭只是平乐县人民法院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典型实践,也是以司法之力助推基层治理的生动诠释。下一步,平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纵深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将司法服务嵌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