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版导航 |
各版导航 |
视觉导航 |
标题导航 |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
|
年 |
|
月 |
|
|
|
历史数字报
|
古镇“小”法庭开启大“治”慧
平乐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12月10日 来源:桂林日报
□记者张苑 通讯员曹长青 谭冬梅 蒋励 五岭以南,桂水之滨,三江交汇,川南蜀道。这里是南丝绸之路之重镇——古昭州今桂林平乐县,漓江、荔江、茶江三江在此交汇,归入桂江。得天独厚的水运条件,使得平乐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舟楫往来、商贾繁盛的胜景。 位于平乐县张家镇的古镇榕津,始建于宋绍兴元年(1131年),距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昔日,榕津沿江而建,古榕成群,塘泽星罗棋布。古榕、古井、古街……走进张家榕津,你不仅能感受到这里特有的岭南水乡景致,还有与这悠悠古韵相得益彰的“和谐之音”。 承载着古老文明的古镇,如何才能在新时代走出现代化治理之路?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 平乐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以张家人民法庭为代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三个服务”职能作用,以法治新“枫”赋能基层治理,以大“治”慧浓墨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 拓宽矛盾化解“新路径” “小纠纷”藏着“大民生” “感谢你们,要是没有调解员调解,我不可能那么快得到赔偿款。”前不久,在位于张家镇榕津村的“大榕树调解工作室”里,村民小吴特地找上门道谢。原来,小吴房子外墙被蜡烛加工厂意外发生的火灾烧坏,他将工厂老板告上法庭。为了更高效调解矛盾,法官与村委会、司法所等充分联动,“法律明白人”在法官的全程指导下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小吴得到了赔偿款。 “如今村里的矛盾纠纷能快速得到化解,得益于张家法庭的‘法官+三层级’新工作机制。”榕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法律明白人”莫时华说道。“法官+三层级”是张家人民法庭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构建起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也是该法庭拓宽基层矛盾化解的“新路径”。 平乐县人民法院在张家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为40多个基层解纷组织提供温馨调解场所,将网格员、乡贤、村委干部等300余人全部纳入法庭特邀调解员名册,法官全程指导调解,构建“非讼解纷挺前、法院诉讼终局”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与调解员建立微信联络群,形成优势互补、信息互通无缝衔接机制,实现矛盾解纷网格全覆盖。与此同时,张家法庭还主动“走出去”,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在辖区24个行政村建立诉源治理法官工作站,开展案件回访,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释法答疑,将庭审带到田间地头、村委广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院是什么?是人民群众伸张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如果能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就能更好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成为各基层法院重要的诉源治理新实践。 张家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中,推动司法为民工作在基层社会落地生根。 为更好地便民利民,张家人民法庭坚持将诉讼服务融入基层党组织,推动形成“共治”合力,与辖区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建立起“法官+三层级”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网格。(下转第二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