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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四个强化”
争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万玲红)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走在前、作表率”的目标,一体推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清廉根基”。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辅导、支部研讨等方式,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忠诚堤坝”。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将5个方面重点任务和48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形成“项目化推动、清单式管理”工作体系。打造“党旗之下,‘未’爱‘先’行”党建+未检党建品牌以及“益心象上”党建+公益诉讼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让“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三是强化目标导向,狠抓质量“生命线”。按照“抓早、抓实、抓细、抓牢、抓优”的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狠抓案件质量,各业务部门呈现“优强项、强弱项”的良好态势。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提振工作“精气神”。向全国模范检察官曹艳群学习,一心为民,初心不改。印制家风倡议书,积极营造家风好、党风正的良好氛围。制定《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榜样在身边”评选活动方案》,每月评选工作“优秀之星”,在全院培典型、树榜样,引导干警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