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7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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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3年02月18日 来源:桂林日报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以“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导向,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会议要求,2023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桂林实践,为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