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用断点搭起复联桥
桂林日报
2025年07月01日
□王志高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十项任务为信用主体打通“修复通道”,为“信用断点”架起“复联桥”,既给失信者改过机会,也让守信者更安心。
信用修复的难点,在于“信任重建”。过去,信用主体因疏忽或短期困难产生失信记录后,常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困境:企业可能因一次逾期贷款被限制融资,个人可能因忘记缴税影响购房资格。这些“信用污点”若无法合理修复,不仅让相关企业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更可能让“一次失信、终身受限”的标签抑制经济活力。《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瞄准这一痛点,用“分类施策、流程简化、协同高效”的制度设计,让信用修复从“模糊地带”走向“清晰规则”。
十项任务彰显制度设计的“民生温度”。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明确公示期限,避免“一刀切”。轻微失信是信用卡小额短期逾期、公共事业欠费已补缴等行为,一般失信是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失信涉及恶意欺诈。如此分类,让修复更合理。同时,简化申请材料、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压实“谁认定、谁修复”责任,确保修复流程透明可监督,体现“宽严相济”的治理智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生根”。《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协同”与“落实”:要求各部门“立改废释”配套制度,按“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优化流程,定期核实修复结果的准确性。落实的关键在于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信用中国”与地方政务系统的深度对接,让线上申请与线下窗口无缝衔接;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清理超公示期未修复的失信信息,确保修复结果“应解尽解”;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让更多市场经营主体知道“如何申请、去哪申请”,避免政策“空转”。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修复则是让“基石”更坚韧的“加固剂”。《实施方案》的出台,不仅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的闭环管理,更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信用管理不是“惩罚工具”,而是“发展助力器”。当企业因一次失误有机会修复信用、重获融资,当个人因疏忽遗漏能及时纠正记录、不影响生活,市场的容错率将显著提升,创业创新的试错空间将大幅拓展。
信用修复不是“无底线宽容”。《实施方案》明确“严重失信”仍需严格惩戒,这提醒我们:制度的温度与尺度需并重。唯有在“严”与“宽”之间找到平衡,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悬崖勒马、让偶失信用者有机会改过自新,才能真正构建起“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生态。
从“信用修复”到“信用赋能”,这份方案契合时代潮流、现实需要。当信用修复的“复联桥”稳固宽阔,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将更充沛,经济发展韧性也会更强,这正是制度设计的意义所在。
(来源:《广西日报》2025年6月30日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