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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检察:以法之名书写守护桂林新篇章

桂林日报      2024年02月02日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中)调研永福摩崖石刻保护工作。

  ▲桂林市检察院在检察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

  ◤赖家明检察官到市逸仙中学作法治宣讲。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请他签名。

  ◥2023年5月15日,临桂区检察院在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三分之一的临桂镇侯寨村石灰岩矿举行“公益诉讼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揭牌仪式。

  ▲2023年4月,七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阳朔县杨堤码头露天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七星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出庭履职。

  ▲中央媒体记者团参观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执法联动平台。
  □本报记者何月 通讯员王立慧
  人民检察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案件的办理中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要做到对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的守护。近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人民至上,将法治精神根植社会,践行司法守护桂林人文与山水,以法以理以情书写动人的守护篇章。
    育人篇:以志愿服务推动普法教育,照亮迷途少年前行路
  “赖老师,我觉得天空很蓝,世界很大,人生很短。您唤醒了我对理想的向往,让我萌生走出大山的希望,去拥抱外面更广阔的天空和更精彩的人生。”这是一位离家出走的网瘾少年写给检察官赖家明的信。在赖家明的帮助下,少年迷途知返,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赖家明,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在去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赖家明被记个人一等功,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人选。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们健康成长,让一时迷失方向的未成年人重新找到人生目标,也是我们检察人的责任。”赖家明表示。2004年春天,赖家明成立桂林市第一个致力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志愿服务组织——永福县“呵护未来”志愿服务队。近20年来,赖家明和他的团队始终坚持“保护好每一个未成年人,不放弃每一个未成年人”理念,走进全市各中、小学校,讲授法治课2000多节,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刚开始的法治课大多是讲案例和相关法条,很难深入孩子们的内心。在互动过程中,我发现有很多孩子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规划,容易迷失方向。于是,我调整上课内容,根据孩子各年龄段的特点,分别推出《我的未来不是梦》《小心别去犯罪》《女童保护》等特色课程,不直接讲法律术语,而是从内心深处唤起孩子们对理想的认知与思考、对未来的憧憬。”赖家明相信,当孩子们自己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时候,他们就会自觉地遵纪守法、热爱生命。
  就这样,赖家明见证了无数孩子的回心转意、奋发图强,这让他既欣慰又自豪。而当家长、老师纷纷慕名来听赖家明讲课时,赖家明顺势而为,推出针对家长和老师的法治课《守护明天》,以提高家庭和学校的法治教育水平。
  近20年来,赖家明和他的志愿者团队为学生们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服务,逐步形成了集法治教育、法律服务、心理疏导于一体的“校园普法”新模式。这些年里,赖家明及团队回复、接待学生、家长、老师来信、来电、来访1万余次;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230余人;资助帮扶孤儿、困难学生、服刑人员子女120余人;对未达负刑事责任年龄的失足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教育、训诫,再犯率不到10%;针对监护缺失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强化监护责任和监护效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赖家明本人也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各项荣誉共26项。
  随着影响力的扩大,赖家明的团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队伍不断壮大——永福县检察院四任检察长、全院检察干警、桂林市检察院的干警们都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呵护未来”志愿服务活动中。赖家明团队将法的精神与理论融入普法宣传,形成照亮孩子们前途的“明灯”,而这份法的“明亮”,也将在桂林检察机关的努力下继续普惠更多人。
    文化篇:开展文保专项法律监督,守卫桂林千年文脉
  我市象山区的雉山、南溪山共有唐代至民国时期的摩崖石刻230余件,石刻中载有医方、记事、道教等内容,为研究中国医药学遗产和道教发展史等提供了重要史料,在2001年均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一次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象山区检察院发现位于雉山的雉岩、南溪山的玄元洞等多个洞府共计78件石刻主体因自然风化出现字迹模糊不清现象,其中包括载入大世界吉尼斯之最的石刻医方《养气汤方》等;位于南溪山的刘仙岩洞府内外的8件石刻主体被人为乱刻乱画,保护区范围内还发现违法堆放垃圾、焚烧香烛纸钱现象,破坏了石刻整体风貌和文物安全。
  桂林摩崖石刻是与桂林山水合为一体、相得益彰的珍贵文物。针对雉山、南溪山石刻文物受损情况,象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辖区石刻。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落实整改,多次邀请石质文物专家现场指导,根据现有石刻保护技术,采取涂刷清漆、清理表面沉积物、保护性填色等保护手段,对风化石刻主体进行修缮;联合城区文化旅游执法大队、街道办、石刻所在地管理方,共同对石刻主体及保护区范围的15处乱刻乱画痕迹进行清洗,对26处乱堆放垃圾和焚烧痕迹进行清除;申请财政经费,在32处石刻前设置保护告示牌,安装46个高清摄像头实施24小时监控,安排专人巡查,建立长效巡查保护机制。
  象山区检察院还邀请桂林市文保院专家共商延缓石刻自然风化进程的对策,尝试采取涂层、隔空等方法延缓石刻自然风化进程,桂林市文保院也就进一步保护石刻方案上报国家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评审论证。
  我市检察机关对摩崖石刻保护工作高度关注和重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摩崖石刻为重点内容的文物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央视法治频道还专题报道了桂林检察部门保护摩崖石刻的经验做法。
  桂林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与生态修复、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桂林是一座拥有悠久人文历史与名胜古迹的历史文化名城,利用公益诉讼,守护桂林历史文脉,助推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是桂林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山水篇: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检察蓝”护绿山水间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视察桂林时指出:“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桂林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把山水文化元素融入检察工作,形成以“用心呵护山水,用情守护人民”为核心内涵的“传承山水 绣美漓江”检察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桂林市检察院开展了“保护山水 呵护漓江”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发案多,就选准哪个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2023年,桂林市检察机关结合“保护山水 呵护漓江”专项法律监督活动,集中开展了“护三农·助春耕”“守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小专项监督活动;聚焦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大专项+小专项”的工作模式,织密生态环境与资源司法保护网。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共办理相关案件211件,制发检察建议132份,督促整治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5952亩,依法追缴占用耕地税837.2万元。
  同时,桂林市检察机关创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配合审判机关进行露天庭审,推动司法审判走出封闭法庭、走近漓江、走进寻常百姓生活,向人民群众展现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判的全过程,实现惩罚、教育、预防和普法的一体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等参与案件听证和旁听庭审,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营造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浓厚法治氛围;通过集中统一、全流程指导办理破坏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配合。
  桂林市检察院还加强了桂林检察智慧办案平台、数字山水(漓江)司法保护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实现共管共治。聘请182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与广西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检校共建,“引智入检”提升监督水平。
  该院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的工作细则》,通过搭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模式,推动漓江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带动相关单位在执法司法全过程中积极履职、主动接受监督,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又将监督视野拓展到漓江支流,探索出一条法治助力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有效路径。
  不仅如此,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召开“河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河、举办“漓江流域司法保护论坛”、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观察员队伍、设置漓江小卫士举报平台、组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党群联盟等一系列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检察实践,有效推进全形态治理、全链条治理、全流域治理,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2023年11月,桂林市检察院打造的“传承山水 绣美漓江”检察文化品牌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新的一年,“检察蓝”将继续守护桂林的山山水水,用法律之“剑”和检察温度书写“呵护山水、守护人民”的检察新答卷。
   (本版配图由桂林市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