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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监督守护山水间美丽桂林

——桂林人大生态环保监督的作为与担当

桂林日报      2023年11月22日     
  (上接第一版)初步构建起以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引领,以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为“主干”,以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等法规为“枝叶”的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地方法规体系。
  优良的立法,是公共治理的制度支撑。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诸多“史上最严”的生态环保法律出台不是仅仅写在纸面上,更应深深融入天空、大地和山川,转化为护卫蓝天净土、青山绿水的鲜活法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这样的逻辑,决定了“立法、监督一个也不能少”的人大行权基调,生态环境立法与时俱进的同时,监督法律法规实施的轨迹亦在同步延伸。
  其中的一大标志,是监督频率和规模的全面升级。比如,从2016年起,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在广西率先并连续8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并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调研,环保就此成为人大专项监督的定期议程,纳入了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视线。今年,按照桂林市委关于用最严举措保护桂林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并命名成立了“生态环保的最严监督”工作专班。
  根据工作方案安排,从2022年开始持续加强监督,推进污染综合防治,保护好桂林山水、保护好漓江,为加快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不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主要监督内容包括漓江流域的大气、水、土壤、砂石、植被、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多个事项,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城镇和乡村等多个范围。大到整个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小至桂林山水一砂一石的保护,都被列为人大监督的重要事项。如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视察了砂石土资源保护情况。
  同时,桂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作出决定或者决议、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代表建议督办、地方立法等方式,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相关的人大工作近百次。
  具有突破意义的还有监督方式的探索创新。以执法检查为例,多年来,如何突破听取主管部门汇报、考察“优质样板点”为主的传统监督手段局限,避免“只晒成绩、避谈问题”,始终是执法检查所面临的焦点难题。而破解这些监督瓶颈,正是近年来人大生态环保执法检查着力探索的方向。采取“人大+审计”的联动监督新模式,将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有机结合,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专项工作报告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在设立“人大代表生态环境监督员”的同时,制定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制度,目前全市已经推选了近60名人大代表“监督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参加各类环保活动。这些举措在广西各设区的市人大之中都是首次。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推行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努力实现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互动,促进人大监督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受委托或者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另一方面,联合或者会同下级人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最严监督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位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相关问题加快解决,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环资工作先进典型案例。
  诸多提升监督效率、防止监督虚置的创新之举纷纷被引入执法检查,激发监督活力,挖掘“问题清单”,生动诠释了“执法检查只是手段,发现整改问题才是目的”的深层监督价值。
  在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生态环保领域多点突破、全面发力的人大监督,以积极作为的自觉意识、主动履职的责任担当,书写了桂林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新篇章。而因此积累的创新经验、所开辟的无限前景,亦将推动桂林人大监督实践更具刚性、更有实效,不负领袖嘱托、时代使命和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