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政法系统:
以法治“重器”呵护大美漓江
桂林日报
2023年10月23日

自治区政法委领导在七星区检察院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全市首个漓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揭牌。

七星区检察院干警利用大数据联动执法平台查看举报照片。
□本报记者刘健 通讯员蔡昕 何莉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基础的条件,是持续发展的基石。只有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会不断增强。
“漓江的生态建设与科学保护,兹事体大。”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2021年以来,七星区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全力守护漓江生态环境,取得亮眼成绩。法治的力量是科学保护漓江的“利器”和“重器”,一场以法治力量推动漓江科学保护行动在七星区政法系统持续展开。
凝聚政法力量,擦亮漓江生态“底色”
“像守护生命一样守护漓江,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桂林山水”,这是桂林全市上下形成的共识。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红叶浅滩,一群群白鹭舒展双翅,竹筏荡起碧波,远处巍峨山峰倒映在清澈的江水中……在七星区乌桕滩,一幅诗意盎然的水墨山水画卷在漓江边徐徐展开,美不胜收。
近年来,七星区政法机关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密法治治理生态环境,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七星区先后成立了桂林市首个“志愿服务+司法保护”联动守护漓江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室和七星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党群联盟,设立了“漓江巡回法庭”和桂林首个漓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基地,组建了6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队,健全“河长+检察长+庭长”“河长+警长”“河长+校长”协作机制,提升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
七星区政法系统以党建引领漓江生态保护,整合公检法、政府机关、乡办、“两新”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行政管理、司法治理与文明志愿活动有效联动,通过案件预警、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聚焦环境联合治理、加强司法协作,凝聚漓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合力,推进漓江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好山好水是民之福祉。当桂林山水的“颜值”不断提升,生态红利也随之不断释放。紧临漓江的七星区结合生态保护,走上了一条具有绿色经济优势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筑牢漓东“青绿”守护防线
七星区漓江边的竹江村,位处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每逢秋冬季节,很多市民和游客朋友前往休闲娱乐。但游人如织也给竹江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压力,游客随手丢弃的垃圾、村民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养殖户丢弃的水产养殖网箱以及滩涂上残留的焚烧物,不仅使乌桕滩的美景黯然失色,更严重破坏了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2022年4月1日,七星区生态环境保护中队授牌仪式在七星公安分局举行。七星公安以各派出所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中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漓江东岸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桂林、大美七星增光添彩。
近年来,七星公安分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探索构建“党建+生态公安”模式,以业务“匠心”映党建“红心”,以6支生态环境保护中队为抓手,进一步筑牢漓江东岸的绿水青山守护防线。七星公安守住“绿色底线”和“生态红线”,坚决遏制非法捕捞、污染环境、非法开采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前哨作用,配齐“一村一辅警”、成立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犯罪专班;有针对性地走访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人员和企业,做到苗头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确保风险萌芽第一时间上报;以开展“争创‘二郎神式’优秀警队”活动为载体,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掌握发案动态、摸清规律特点,对涉环境类案件坚持露头就打;扩展村辅警的工作职责,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员”职责,将漓江流域综合治理纳入“一村一辅警”重要工作内容,让村辅警成为第一线的生态环境保护力量,填补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的空白。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特殊性,七星公安立足七星辖区地域管辖优势,以党建联合助推业务协作,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联系联动,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工作共推的“三联”工作机制。
通过实行一年多的“三联”工作机制,七星辖区漓江沿岸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四乱一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乌桕滩、龙门村、油麻滩等多个网红景点成了桂林市民的郊游首选。七星公安以履行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丽家园、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
“检察蓝”守护漓江生态美
七星区竹江村旁的漓江河滩上生长着一丛丛的乌桕树,因而被当地人唤作乌桕滩。每到秋冬时节,树叶红透,江流清澈,使这里有了“小九寨沟”的美誉。
但随着慕名而来的游客增多,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为改善乌桕滩面临的问题,全力守护漓江生态环境,近年来,七星区检察院采取了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建成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中心、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有效措施。
2021年以来,在市检察院牵头下,七星区检察院与全市11个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实现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判决执行监督等全流程跨部门合作,形成办案合力,彻底理顺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各个工作环节,实现了漓江保护工作的整体性、连贯性、系统性。
同时,七星区检察院在广西率先建立《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及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步审理实施办法》,由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一体化同步办理刑事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
2022年4月25日,桂林首个“漓江保护日”到来之际,在龙船坪码头,七星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通过网络现场直播,开展司法联动共护漓江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朱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其非法捕捞行为致使漓江渔业资源和漓江水域的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积极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赔偿责任,并自愿购买2000元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对漓江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七星区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这场现场直播庭审向旁观群众及8万多名网友直接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有力推动了广大群众形成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共识。
近年来,为聚力融入漓江生态环境“大保护”,七星区检察院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同步成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党支部,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双徽相映·闪耀漓江”党建品牌,以“党建+生态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模式引领“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统一行使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权。截至目前办理漓江风景名胜区各类生态环境案件156件,其中刑事案件6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9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0万元。该院党建案例《构建“党建+生态检察”模式 守护漓水青山》获评2021年广西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先进典型案例。
此外,七星区检察院创立一体化办案模式,聚力检察职能“严保护”,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探索惩治、教育与承担修复责任一体化的治理模式。对于具有破坏性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以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惩罚性赔偿等多元方式承担公共利益侵权责任,实现了办案质效最大化。
“我们建立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抓实生态修复和根源治理,实现打击、赔偿、修复与治理协同配合,补植复绿造林约30亩1700余株。通过联合调研、检察建议等综合监督方式,推动城市黑臭水体、固废垃圾、雨污混排等问题治理。”七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乌桕滩属漓江流域西岸著名网红景点,因经营管理无序,造成环境受损。2021年7月,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实施综合整治,污染源被迅速清除,乌桕滩生态得到恢复并持续向好。该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作为广西检察机关打造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综合信息执法司法联动平台的试点,七星区检察院建起了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中心,打造大数据司法保护联动平台。“上线启用‘星检漓江保护数字小卫士’随手拍小程序,破除了线索收集难题。该程序可以为其他院检察官增设账号,实现检察院之间的工作联动。”该院负责平台管理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构建“线索收集—审查受理—案件处理—效果跟踪”的执法办案闭环体系,以“智慧大脑+千里眼”的办案新模式,实现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全天候动态监督,以及对漓江周边群众监督的全覆盖,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数字化提档升级”。
该院探索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法治治理与流域经济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做法,获桂林市主要领导批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推动桂林行政执法与司法各部门全面协作,漓江保护“桂林样板”已向全国推广。2021年6月,中央改革办刊发宣传推广漓江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经验。2021年11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通报表扬漓江生态保护典型。
此外,该院积极助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旅游文化资源、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全方位保护与工作质效提升,全力服务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抓好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平台建设,向高科技、大数据要检察生产力,推动执法数据与司法数据的深度共建共享,积极做好“数字漓江”的检察实践探索。
以法治之力护“漓水长清”
2019年12月,赵某经合伙人蒋某介绍,在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的七星区卫家渡村委蒋家渡村,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挖机、工人将12棵乌桕树挖起,并雇用车辆将乌桕树运至四川省成都市售卖,获利3000元。
2022年6月5日,七星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法官、特邀调解员以及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隔屏对话”,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各项程序。根据涉漓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特点,该案审判积极适用补种复绿、护林护鸟、替代修复等裁判方式,督促生态修复责任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
以法治之力,护一江碧水。七星法院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建立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力争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最大化。
2021年5月,七星法院成立“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选派年轻优秀干警,由一员额法官+一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一名法警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管辖。
该院严抓审判关口,以生态环境保护刑事审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确认四个方面为抓手,司法护航漓江生态绿色发展。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法院共办理并审结破坏漓江生态环境案件55件,其中刑事案件49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行政案件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件,发出司法建议1份;一审服判息诉率98.18%,判处罚金150000元、生态修复费用309608.6元,罚金认缴率及生态修复费支付率100%。
“通过依法审理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破坏漓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采取法庭庭审+巡回审判方式,把涉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开庭放在漓江边,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漓江保护司法开放日活动,加强对涉漓江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七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多元共治,协调联动,方能不断增强环境资源保护的驱动力。七星法院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凝聚漓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合力,在《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下,与七星区检察院、漓管委等相关单位建立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执法联动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各个工作环节的有效衔接。
此外,七星法院还加入全市“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工作模式,依托“1+5”指挥体系,实现“数字漓江”司法协作、数据共享、司法公开。同时共建“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线索移送、案例报送等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合力。2022年11月,漓江法庭被确定为桂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本版配图由七星区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