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实施方案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从试点向全区覆盖 职工居民均可参保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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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来源:桂林晚报
近日,《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从保障对象、待遇基准、服务方式、基金支付等方面明确了待遇保障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被称作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截至2025年末,广西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70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07%。截至2025年底,广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达2.61万人。
根据《实施方案》,广西将在2028年底前建立适应广西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保,这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走向全区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了“谁能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多少”以及“在哪儿享受”等内容。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经评估后,可享受涵盖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的36项基本服务,包括协助进食、擦浴、沐浴、翻身叩背排痰、导尿、口腔清洁、生活功能训练、安全防护及指导等。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可选择定点机构全日护理,也可接受上门居家服务或社区日间照料。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将催生一批长期照护师、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失能等级评估等新业态和就业岗位。同时,减轻家庭经济上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负担,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把家庭其他成员从繁重的照护事务中解放出来,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通过专业的护理,极大幅度提升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让其在洗澡、理发、吃饭、换药等方面得到悉心照料。
■报销比例
在报销比例上,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
●按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
●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含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
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缴费基数
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基准费率制(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挂钩。
●单位职工: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为个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广西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费基数同其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广西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未就业城乡居民: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据《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