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要娃”?
看看桂林夫妻们的选择
桂林晚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来源:桂林晚报
桂林连续5年结婚登记人数下滑,在婚龄越来越晚的大前提下,晚育也成了这个蝴蝶效应下的一个结果。那么,他们是主动选择晚育,还是因为诸多因素被迫晚育?这一社会现象又会带来哪些变化?
有主动的有被动的
他们成为晚育一员
今年35岁的蒋女士住在叠彩区某职工宿舍,其孩子刚满一岁。比起相对年轻一点的妈妈,蒋女士觉得自己明显精力不足。蒋女士是典型的晚育一族,是自己选择的。她结婚很早,大学毕业后一年就领证结婚了。蒋女士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直比较稳定,夫妻双方没有大的矛盾冲突,算是家庭和谐。“最开始我们计划30岁生孩子,这之前要努力拼事业。”但过了30岁后,她感觉到还是要继续拼事业,“当时我和丈夫都是上升期,我们也不想错过机会,就又等了几年。”直到事业相对稳定下来,蒋女士才和丈夫准备要孩子,但当时他们已经32岁了。“后来是33岁怀孕,34岁才生,到现在孩子才这么点大。”蒋女士说,她觉得庆幸的是,虽然是高龄生子,但没有受太多折磨,怀孕生产都还算顺利。
蒋女士的生育经历不是孤例,在她居住的宿舍小区中,还有3位女性和她一样,都是30岁之后才生育头胎。
相对于蒋女士的主动选择,杨女士可以说是被动加入了晚育队伍。杨女士今年33岁,孩子刚满月。她28岁才结婚,由于结婚稍晚,考虑到年龄太大生育有风险,她和丈夫一致决定要早点生孩子。但无奈的是越是着急越不如愿,“我们先是自然尝试了一年,一点动静没有,后来就开始各种求医问药。”杨女士回忆说,无论是西医的监测排卵日还是中医的调理宫寒,她都试过了,中药西药吃了一大堆,就连丈夫也跟着一起调理,无奈还是没有动静。有段时间,杨女士还找朋友要过一些偏方,尝试之后也是没有结果。在杨女士30岁时,家里人都坐不住了,催促他们去尝试试管婴儿,杨女士和丈夫也妥协了,“但我实在受不了那个痛,而且真的很花钱,最后还是放弃了。”就这么在沮丧中过了一阵子,杨女士和丈夫索性“放飞”自我,对于孩子只求随缘了,“可能是精神彻底放松的缘故吧,在我们放松一年后,我怀孕了。”杨女士说,以她目前的状态还是可以照看好孩子的,“但如果可以选择,我还是愿意在30岁之前生孩子。”
生育年龄一步步“长上来”
跨入晚育大军的人越来越多
虽然蒋女士和杨女士都说自己属于晚育一族,而晚育的概念其实最初是“跟随”着晚婚而来的。按照《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和释义,晚婚指的是超过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3年以上的初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为晚婚;“晚育”通常是指已婚育龄夫妻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即妇女24周岁生育子女为晚育。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媒体和学者都关注到了晚育这一社会话题。
以蒋女士居住的宿舍小区为例,据小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宿舍小区是适龄生育女性相对较集中的小区,宿舍小区目前有21位已生育头胎的女性,其中在24岁(含)前生育头胎的女性有3位;25-30岁之间生育头胎的有14位,31-34岁之间生育头胎的有2位女性,35岁以上生育头胎的也有2位女性。而在25-30岁区间生育头胎的女性中,大多数女性的生育年龄在27岁以上。按照统计,蒋女士所在的社区共有774名女性生育了头胎,根据比例换算,这个社区有516名女性的生育年龄超过27岁,73名女性是35岁以上才生育头胎,属于高龄产妇。仅以蒋女士所在社区的初步统计就可看出,按照晚育的普遍性定义,大多数女性都处于晚育一族。
从事孕产工作30多年的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部长、产科主任董完秀说,她是看着女性生育年龄一步步“长上来”的。董完秀说,以前提倡晚婚,自然也会鼓励晚育优育,随着大家婚育观念的改变,初婚的年龄越来越大,跨入晚育大军的人也越来越多。在接诊中,董完秀甚至遇到过50多岁才生育头胎的,“面对的身心压力非常大。”通常来说,女性最合适的生育年龄应该是25-29岁之间,这个时期的女性身体状况好,思想也比较成熟,比较适合孕育新生命,可以说适当地晚育对母亲和孩子都有好处。但董完秀也提醒,晚育不等于无限制推后,女性超过35岁生育头胎就是高龄产妇了,高龄产妇容易出现并发症,顺产成功率也会下降,对女性的身心是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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