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一度电?如此收费合规吗
南宁一文化休闲街乱收电费遭商户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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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来源:桂林晚报
近日,南宁爱尚武鸣大学城文化休闲街(以下简称休闲街)商户反映,从今年3月休闲街试营业开始,广西诚德御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诚德御品)便按1.5元/千瓦·时(“千瓦·时”以下简称为“度”)向商户代收预付电费,而供电部门的电价为每度0.6~0.7元。高额的电费给商户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何管理方的收费标准超出供电部门的定价?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商户:
供电价不超过0.7元/度
管理方按1.5元/度收取
记者从管理方此前发布的公告中了解到,今年4月供电局的供电价为0.6434元/度,5月为0.6122元/度,虽然供电部门每个月的电价定价有所起伏,但基本不超过0.7元/度。
商户王女士表示,休闲街管理方诚德御品按1.5元/度的收费标准向商户收取预存电费,确实有些贵,商户有些吃不消。“有时候为了省电,晚上开摊时都舍不得开店铺的招牌灯,白天不开摊的时候都会把电表IC卡拔出来。”
商户赵先生告诉记者,商户除了要交自家店铺的电费,还要公摊休闲街大门、各区域夜晚彩灯等电费,除此之外还要承担休闲街舞台表演音响设备所产生的电费,虽然舞台表演能为休闲街引流,但对于远离舞台、无法享受舞台带来人流福利的商铺而言,是一笔额外的支出。
记者了解到,休闲街报装有1台1000KVA变压器,武鸣电业公司抄表至变压器低压端总表,商铺分表由诚德御品负责维护管理,商铺电费以预付费形式缴纳,即商铺装有插卡式电表,租户向诚德御品购电充值电表IC卡,再将IC卡插入电表,租户用电时电表自动扣减IC卡电量。
管理方:
1.5元/度不光是电费
还包括其他维修维护费
1.5元/度的收费标准引发部分商户的不满,商户将此情况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6月16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回复,要求诚德御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费结算工作,7月30日前清退商铺租户多缴存的电费。
针对商户的投诉和质疑,7月4日,诚德御品发布公告称:此前工作人员在宣传收费标准上存在疏忽,1.5元/度电是按照公司电力构价预存制来收费,其中包含供电局供电价和其他服务费,并表示7月3日后的预存电费按0.7元/度来预存。
7月31日,诚德御品张贴了休闲街物业服务中心服务政策的宣传通知,告知商户从8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来收费。在新的收费标准中,诚德御品设置电价按0.7元/度预存,此外还增设了变压器维护、线路维护、电力损耗等其他维修维护费0.8元/度。
商户王女士说:“0.7元/度的电价加上0.8元/度的其他维修维护费,不还是每度电收取1.5元,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管理方直到现在还没退回之前缴存的多余电费,还要商户签订新收费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不少商户对协议提出异议,纷纷拒签。”
如果按照此收费标准来收费,在休闲街公告栏公布的《3月7日至7月3日商户用电情况公示》中,休闲街一家大排档仅在4个月内,就充值了1.04万元电费,其中实用电费4853.33元、维护费用5546.67元,维护费用高于商铺的实际使用电费。
部门:
转供电主体
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8月10日,休闲街多名商户与诚德御品有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诚德御品有关负责人蒙先生表示,因招商时所定的“其他维修维护费0.8元+电价0.7元=1.5元/度”组合打包的收取方式,未向商户解释清楚,也因疏忽未写入合同中,才造成商户投诉的误会。公司每晚都会派人对休闲街变压器、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收取其他维修维护费也是为了保证休闲街商户能正常用电。
对于商户抱怨舞台设备的公摊费用,蒙先生回应,增加舞台表演也是为商铺引流、带来客源,舞台演出的电费只是少部分纳入公摊电费中,并非全部由商户承担。对于其他维修维护费的收费标准,协调会上未协商出一致的结果。
8月12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诚德御品作为转供电主体,不能在电价中加收变压器维护、线路维护等其他维修维护费用,上述费用可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2〕124号)规定,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禁重复收费,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果市民遇到转供电主体违规收费的情况,可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
对此,诚德御品有关负责人蒙先生表示,公司会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商户的诉求,重新商定其他维修维护费的收费标准,8月15日前将新收费方案公布。
据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