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版:八桂热点[大图] [PDF]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7岁女童无人照顾
民政局成为监护人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来源:桂林晚报

  本报讯 据《南宁晚报》报道,7岁女童小花(化名)父亲不详,母亲李某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在医院治疗。照顾小花的外婆韦某最近也患重病,小花无人照顾。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为事实无人监护儿童变更监护人的案件,并与辖区民政、教育、妇联、检察院、公安等多部门联动,为困境儿童撑起了保护伞。
  小花的母亲李某长期在精神病医院治疗,外公已去世,舅舅及姨妈均表示不愿意照顾小花,所在社区指定外婆韦某担任小花的监护人。今年1月,韦某突发疾病,被医院诊断为脑梗死急性期、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帕金森病等。因身体状况恶化,韦某向社区提交申请书,载明其已无力照顾外孙女,小花无人照顾,希望能将小花送进福利院或送养他人。
  了解到小花的困境后,兴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立即召集兴宁区法院、检察院、民政局、教育局等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后,兴宁区法院指导小花所在社区作为申请人,书写诉状、搜集证据等,并在接收材料后立即立案受理变更小花监护人一案。
  案件主办人会同城区检察院、民政局、社区工作人员前往某养老院看望韦某。病重的韦某生活无法自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帮可怜的孩子。民政局当即表示愿意接管小花,合理安排小花后续生活、教育问题;检察院亦表示支持由民政局行使监护职责,并为小花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
  兴宁区法院在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后快速判决,判定将小花的监护人变更为兴宁区民政局,监护至小花18岁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