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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区80%以上医院将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和老年友善环境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2月10日    来源:桂林晚报

  本报讯 据《南宁晚报》报道,7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时遇到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今年底,全区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全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
  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和老年友善环境。其中,要求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在友善服务上,要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实施方案》提出,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动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度、湿度适中,家具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