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何而收 向谁征收 哪些城市会第一批“吃螃蟹”
权威人士解读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桂林晚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来源:桂林晚报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决定指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
●因何而收?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已经出现多次。从3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到5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再到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房地产税改革已箭在弦上。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分析称,在住房的持有环节形成了税收负担以后,会对房地产市场上的供需双方都产生影响,综合形成房地产市场运行中间一种“压舱促稳”的机制,遏制肆无忌惮的炒作,并与其他改革措施配合打造“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贾康说,“这是一项有着多重正面效应的改革,此次决定意义重大,值得各方关注。”在他看来,从房地产长效机制到共同富裕、再到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房地产税都被寄予厚望。一方面,房地产税改革将站在历史高度承担起新时代的历史责任,在推动共同富裕和优化实现三次分配体系应有功能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房地产税的征收意味着每隔一段时间可重评一次税基,这也将给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尽心尽力做好公共服务、优化本地投资环境,带来一个更有效的与其财源建设的“内洽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以试点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是我国多项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房地产税被授权试点,表明国家在以深化改革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共同富裕上迈出重要步伐。
●向谁征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住房占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比重近七成,房产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因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势必牵动着人民群众的心。
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除土地所有权外,房屋产权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李建军指出,由于存在尚未开发建房的居住用和非居住用途地产、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房地产税征税对象由“房屋所有权人”到“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这样的设计更为科学和完备,可以更好保障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
●哪些城市会成为试点?
哪些地方会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城市?这也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贾康认为,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可以先行加入试点,给其它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提供更好的案例经验。
贾康强调,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扩大范围的试点地区,都会给它一个弹性空间,不要求所有的试点地区采取完全一致的方案。另外,在立法轨道上,一旦通过,也不会全国“一刀切”,会允许地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先有后或有差别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房地产税作为一个新的税种,在试点地区会如何具体操作?对持有住房的个人和家庭有何影响?
李建军表示,在试点期内,房地产税对试点地区内持有多套房子的个人或家庭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征收应该有减免设计,比如首套减免税、房产税的免征面积等,实际上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随着房地产税试点及可预见的逐步在全国推行,将降低房地产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
贾康表示,预计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管理部门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抓紧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并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新闻链接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已十年 最大成效在于“制度破冰”
房地产税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198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开始实施。彼时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自住房产则在豁免之列。
近些年来,打击炒房使得房地产税进入公众视野,并伴随着房价高企而呼声渐涨。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将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2011年1月起,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改革,迄今已有10年。目前,重庆已经把房产税逐渐开始从新增量扩大到存量房。
从目前上海、重庆房产税的应税住房来看,仅对高端住宅和第二套住房征收房产税。据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介绍,上海、重庆等地的房产税都是从新增量开始试点,这样政策落地的难度小,未来房地产税的试点肯定还是从增量房开始。
从房产税税率来看,上海和重庆的税率与其他国家水平相比较低。
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而美国、日本、韩国的房产税税率一般在0.5%-3%之间。
贾康认为,对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不能仅从财政收入和房价调控的角度去看,两地试点的最大成效在于“制度破冰”。他指出,虽然两城市场热度不减,但不能否认房产税对两个地方的影响。如果没有试点的话,两地的房地产市场可能会更热。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此轮房地产税试点不是简单重复此前重庆和上海推出的房产税试点,而是有所突破,为将来房地产税立法做准备。
综合人民网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