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版:本市·热线[大图] [PDF]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桂林国奥城一销售主管被刑拘

业主交了几万几十万 车位房产发票不见踪影 承诺落空一次又一次 她经手的这些钱去哪了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来源:桂林晚报

  多名“桂林国奥城”业主在该小区买房买车位,几万几十万地交钱,却迟迟拿不到发票。
  更麻烦的是,这些业主都是通过“桂林国奥城”销售主管魏某之手购买的,现在售楼部说收据和购买协议都是假的,而魏某更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为了要回血汗钱,业主们建了个维权群,目前群内已有270多人。
  5月14、1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1、买了车位只有收款收据
  柳女士家住桂林国奥城铂湾小区32栋。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4月底,柳女士看到有人在业主群里发消息,称小区有价格便宜的“工抵车位”出售。
  5月1日,她来到售楼部,一名佩戴售楼部工作牌的魏姓女主管接待了她。魏主管介绍,“工抵车位”5.5万元一个。 
  柳女士表达了购买意向后,魏主管拿出一份《“桂林国奥城铂湾”地下停车位转让协议书》让柳女士签了字,《协议书》盖有“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经手人写的是魏主管的名字。
  随后,魏主管拿出POS机让柳女士刷了5.5万元,并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盖着“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魏主管说,正式发票要20个工作日后才能开。
  把收据交给柳女士后,魏主管当天就给小区物业打电话,把车位地锁的钥匙交给了柳女士。
  家住同一小区21栋的王先生,遭遇与柳女士大同小异。他在交纳了5.5万元车位费后,也拿到了盖有公章的《协议书》和收据,魏主管当时承诺他,一个月后开具正式发票。但此后,王先生通过微信追问何时开发票,她都找各种理由推脱。直到5月13日下午,王先生听说“魏主管被抓了”。
  但王先生说,在自己之前,确实有同事在售楼部买过一个车位,并且拿到了发票,经手人也是那个魏主管。
  5月13日,柳女士被小区业主拉进一个270多人的“维权群”,才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烦:目前,售楼部不认可经魏主管卖出的车位,并称其开具的收据和《协议书》上的公章都是假的,购买者的钱也没有进售楼部的对公账户,更开不了发票。
  包括柳女士和王先生在内,多位购买车位的业主都觉得事情不可思议,毕竟大家是在售楼部里签的《协议书》,并且魏主管已在该项目工作多年。

2、还有人几十万买了房也没发票
  在“维权群”里,还有人是支付了购房款,却没拿到发票的。经手的同样是魏主管。
  2019年12月初,扈女士的妹妹来到售楼部看房,魏主管接待了她,扈女士妹妹先后交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和1万元购房定金。
  第二年年初,扈女士受妹妹委托,帮忙办理购房合同签订和缴纳购房款等事宜。
  2020年3月6日,魏主管告诉扈女士,国奥城有“交4万元抵扣6万元”的优惠活动,扈女士自己也想买房,于是便往魏主管指定的账户转了4万元。
  2020年3月24日,扈女士与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通过POS机转入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户51752元。此时,扈女士实付款共计121752元。算上那4万抵扣6万元的活动,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了141752元的发票。
  至此,扈女士还没发现自己的购房经历有何异常。但接下来,2020年3月28日至5月8日,魏主管6次联系扈女士,称有“交5万抵6万房款”和“交10万抵12.5万房款”的优惠活动。于是,扈女士又先后6次往魏主管指定的账户存了钱,共转入43.8万元。
  2020年5月11日,扈女士从魏主管那里拿到了一张43.8万元的收据,上面盖的是“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算上优惠,扈女士应该拿到金额为54万元的发票。魏主管几次与扈女士约定了开发票的时间,但每次都没兑现。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未能如约开具发票,魏主管提出口头协议,以返还现金的形式往扈女士妹妹指定的账户转了钱,共4次,每次金额一万或两万。期间,扈女士拿到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甲方是“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甲方的授权代表是魏主管,并盖有“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乙方是扈女士。这份协议约定,应在2020年7月15日前开具发票。
  2020年12月31日,发票仍未开具,扈女士又拿到了一份加盖“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承诺书》,上面承诺2021年1月6日前开具发票。
  今年2月6日,发票依然没影儿,扈女士则又拿到一份新的《承诺书》,承诺除2021年2月28日前开具发票外,还给予10万元房款优惠,以现金形式返还至扈女士妹妹指定账户,《承诺书》加盖“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今年2月9日至28日,扈女士妹妹指定的账户先后进账2万、5万、1万和2万元。
  但截至5月14日,扈女士都没有拿到那54万元的购房款发票。
  在扈女士为妹妹办理购房合同签订和缴纳购房款等事宜期间,扈女士也购买了一套该小区商品房。期间支付的购房款同样没有拿到发票。扈女士甚至连《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没拿到,手上只有一份加盖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关于延期签约的情况说明”。

3、售楼部:一切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支付了车位款和购房款为何拿不到发票?魏主管经手的款项是否到了售楼部的对公账户?业主们手里的收据和《协议书》上的公章是真是假?共有多少人经魏主管之手购买了车位和商品房,却拿不到发票?
  5月14日,记者向售楼部前台工作人员出示记者证并提出采访要求,售楼部工作人员回复说:“我们所有的事情都已经交给了叠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处理,一切以他们调查结果为准,目前我们这里没有任何答复。”
  采访过程中,记者在售楼部的一面墙上,看见了叠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张贴的一份《公告》,上面写道:“因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魏某涉嫌案件,我单位已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调查。相关通过魏某在桂林国奥城购买房产、车位的客户,如果没有收到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的,请尽快按要求(要求详见‘陈述材料’及附件)前往桂林国奥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一楼提交材料,并登记确认。”该公告落款时间是2021年5月12日。一旁还贴有《陈述材料(模板)》。
  5月15日,叠彩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桂林国奥城售楼部魏姓女主管已被刑事拘留,目前办案民警正在全力以赴侦办案件,案情暂不便透露。
  记者申艳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