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版:本市·法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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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毒品惹恼买家 卖家遭扣报警“求救”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来源:桂林晚报

  3月29日,记者从秀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案件中,卖家将冰糖当成毒品售卖,买家一气之下将卖家扣下,卖家只能报警“求助”。虽然卖家卖的是冰糖,但这一买卖团伙还是被依法处理,分别获刑。
  王某某和李某是朋友。2020年6月,两人商量在桂林贩卖毒品,王某某想起自己的小舅子梁某某就在云南,可以搞到货,于是王某某联系了梁某某,对方在当地找了一个绰号为“飞哥”的人购买毒品。而李某则在桂林找到赵某、曹某两名买家,他们商定要一公斤K粉,价格是31万元。谈妥后,“飞哥”和梁某某自驾带货来到桂林寻找地点交易。
  7月1日,双方约定在七星区桂磨路附近交易。买家将31万元现金交给梁某某,由他交给“飞哥”,以获取藏毒地点。赵某、曹某验货时尝了一口后发现不对劲儿,“这味道有点甜,像冰糖。”
  两名买家非常生气,就强逼梁某某和王某某上车,将他们锁在一个偏远山村的屋子里,并威胁他们筹钱退款。王某某担心发生不测,在打电话时,一边筹钱一边趁机给父亲打电话,悄悄让父亲报警,并用微信发送了囚禁自己的地址。
  当天下午,民警赶到将两人救出,并缴获了那包毒品疑似物。经桂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未检出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2020年7月4日,梁某某、王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传唤,随后被捕。
  梁某某和王某某虽然被捕,但在法庭上他们的辩护人提出,两人贩卖的是冰糖,而不是毒品,应该构成诈骗罪,而不是贩卖毒品罪。而法院审理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中,被告人梁某某、王某某、李某等五名被告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五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李某商议贩卖毒品,并由被告人梁某某寻找毒品用于贩卖,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李某等其他三位被告,分别获刑七年九个月、七年三个月、七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吴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