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版:本市·热线[大图] [PDF]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无证驾驶被查

男子竟往交警口袋塞钱“求通融”

桂林晚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来源:桂林晚报

  本报讯(记者莫俊 通讯员李振)近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G72泉南高速巡逻时查处一起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的违法行为,在处置过程中,当事司机多次试图塞钱了事,但被交警铁面制止。
  3月21日18时许,民警巡逻至G72泉南高速桂林服务区路段时收到系统预警信息,提示一辆白色小轿车证件异常,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入桂林机场路山水收费站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车司机驾驶证因酒驾已被暂扣,其无证驾驶行为已违法。
  当民警正准备对该司机进行处罚时,司机却耍起了“小聪明”,一开始在证件里面夹钱塞给民警,后又多次让民警关掉执法记录仪,最后干脆直接往民警口袋塞钱,直言“花点钱算了吧,通融一下”。面对司机的各种操作,民警一一制止,并警告该司机如果再继续贿赂行为将严肃处理。一顿操作下来,司机自知“塞钱”没用,这才老实接受处罚。
  目前,当事司机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同时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妨碍公安民警执勤执法,可以依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