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今年我市监测县域扩大到9个县(市),农村试点监测县(市)覆盖率达81.9%。 据了解,我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起始于2010年,主要对农村的饮用水源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县域地表水、县域生态环境等进行采样分析,并形成数据报告。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广西农村试点监测工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分析,我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监测。今年我市监测县域扩大到9个县(市),在阳朔县、兴安县、龙胜县、资源县、荔浦市、恭城县、灌阳县、全州县以及永福县,农村试点监测县(市)覆盖率达81.9%,工作强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截至7月28日,永福县和资源县农村现场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工作进度位居全区前列。 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监测县域扩大,更好地反映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确保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为制定和优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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